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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評智庫:習近平的融合發展新思路

http://www.CRNTT.com   2017-05-01 00:09:01  


 
  3、融合發展能否必然使兩岸走向和平統一

  融合發展可以為兩岸由和平發展走向和平統一創造條件和奠定基礎,但並不能保證兩岸必然沿循這一道路走向統一,若要推動兩岸走向和平統一,還應有其他配套設計。大陸對融合發展的功效應有正確預估,不能對其抱有不切實際的期待,至少應認識到以下兩點:其一,我們期待通過融合發展促進兩岸和平統一,但不能指望通過融合發展來實現和平統一。就前述融合的第一種含義而言,台灣作為一個整體參與大陸主導的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歷史進程,是為了更好地實現台灣自身利益,而非為了將台灣“溶解”到中華民族之中;就第二種含義而言,台灣民眾、社會團體或企業參與大陸的經濟社會建設,是為了實現自身的利益和價值,而不是為了兩岸統一。當然,我們不否認,在台灣整體及其民眾個人實現自身利益和價值的過程中,可能會因為與大陸形成了命運共同體而贊同統一,但這是兩碼事。所以,兩岸融合發展到一定程度後可能會進入一個“瓶頸期”,甚至很難再往前推進,就像歐盟難以走向“歐洲聯邦”一樣,我們對此要有科學的預估,及早地在融合發展的基礎上再次推出新思路。其二,從國外經驗來看,沒有案例表明,一個國家可以單單通過融合發展自然而然地走向了統一。即便是西德統一東德,也是由於東德社會主義改革遭到挫敗,兩德統一突然出現了機會窗口,西德抓住了這一歷史性機遇,最終才在陣痛中艱難地完成了統一。⑤因此,認為單單依靠融合發展就能使兩岸走向和平統一的想法,是不切實際的。不過,筆者此言並非要否定兩岸融合發展的意義,而是在充分肯定其意義的同時,主張充分預估融合發展對於推進兩岸統一的效能,通過不斷尋求推進和平統一的替代思路和更新機制,以保證兩岸統一大業的最終完成。

  從交流發展到融合發展:兩種思路比較

  交流發展和融合發展均是基於“兩岸同屬一中”、“兩岸一家親”等理念,推動兩岸關係向前發展、實現和平統一的舉措。但兩者卻存在著顯著的差別,主要體現在以下五個方面:

  第一,形成的利益關係不同。通過兩岸交流所增進的利益是各自的利益,雙方之所以願意互動交流,是因為交流可以實現和擴大自身的利益;但交流難以形成兩岸的共同利益。然而,通過融合發展所增進的利益,儘管也有各自的利益,但更多的是雙方共同的利益。概而言之,在交流階段,兩岸利益關係可形容為“台灣的是台灣的,大陸的是大陸的”;到了融合階段,本應該是“台灣的之中有大陸的,大陸的之中也有台灣的”,但由於台灣方面不配合,暫時只能呈現單方面的融合樣態,即“台灣的還是台灣的,但大陸的之中也有台灣的”。正如有學者所說,兩岸關係長期以來被描述為你我關係,突出差異,彰顯分歧。這對於大陸的對台心態與對台政策有深刻影響,但習近平的論述並沒有囿於常態,而更多的是尋找兩岸關係的融合點,這會使兩岸關係發展的前景更加寬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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