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 ->> 評論文章 】 【打 印
汪毅夫:林叔臧倡建“廈門之公園”

http://www.CRNTT.com   2020-04-16 00:06:52  


汪毅夫(来源:中评社资料图)
  中評社北京4月16日電(作者 汪毅夫)《申報》1919年11月2日載《廈門之公園與銀行》,其文報道說:“陳競存(汪按,即陳炯明)占領漳州後即建公園,今已告竣(汪按,漳州公園於1919年11月建成)。而廈門為通商大埠,公園尚付缺如,官廳並無提議及此。茲有鼓浪嶼富紳林叔臧君提議,擬以荷庵及其附近之魚塘一帶為建築地點。偕商會總理黃世金,紳士施澐舫、汪杏泉、周墨史、葉孚光、葉崇華、黃炳猷、龔顯鶴、陳劍、黃奕、黃念憶、黃慶庸、錢宗漢、陳慶余、黃書傳、黃必成、柯榮試、葉伯堃、葉崇祿、李禧、盧心啟等聯名呈請思明縣知事立案。經來玉林知事轉呈廈門道尹,當可邀准。查荷庵在廈門溪岸保,系公有地,載在志書。去年該庵看守林增壽擅自租於日本人之天理教,幾落外人之手。嗣經思明來知事迭向日本駐廈前任領事矢田部保吉交涉,始得收回荷庵及附近之上、下兩魚塘交三堂保管,並由三堂勒碑。嗣有吉祥學校校長盧心啟向思明縣呈請將該庵給予改建校舍,又有延陵學校校長請將該庵及附近上、下兩魚塘每年所收利益補助學校經費,均由來知事函請三堂開會公議。迄今尚未解決。該地距離城市甚近,頗為幽靜,以之建築公園,最為適宜,諒必能成為事實也”。             

  查民國《廈門市志》(方志出版社1990年5月版),來玉林是浙江人,他於1913年11月30日至1916年10月在思明縣知事任上,1919年4月起任廈門道道尹。顯然,《申報》的這段文字不是新聞報道,而是舊事重提,是因鄰市漳州建了公園而引起的舊事重提。林叔臧倡建“廈門之公園”、地方紳士附議、收回荷庵一帶土地、吉祥學校和延陵學校提出訴求,都是舊事、而不是1919年的新聞。“鼓浪嶼富紳”林叔臧以及參加附議的“紳士”裡的施澐舫(施士潔)、汪杏泉(汪春源)、盧心啟均是1895 年內渡廈門的台胞知名人士,他們對地方事務無不熱心參與。以盧心啟為例,他曾任廈門教育會長,熱心辦學(創辦吉祥學校並任校長等),在廈門人民堅持了10餘年的“海後灘之交涉”(汪按,扺制英人侵占海後灘的對英交涉)鬥爭裡,“商會、教育會實主其事”,盧心啟本人曾“由滬而津、而北京,到處宣傳,海後灘交涉之價值乃著明”。                

  林叔臧倡建“廈門之公園”的意見,直至1930年乃得“成為事實”。據民國《廈門市志》,廈門中山公園於1927年動工,“歷三稔始成”,“園名系以中山,從民望也”。                        

  (作者汪毅夫系廈門大學台灣研究院講座教授、全國台灣研究會副會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