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 ->> 評論文章 】 【打 印
【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第4頁 第5頁 第6頁 第7頁 第8頁 第9頁 第10頁 第11頁 第12頁 第13頁 第14頁 第15頁 第16頁 第17頁 第18頁 第19頁 第20頁 第21頁 第22頁 第23頁 第24頁 第25頁 第26頁 第27頁 第28頁 第29頁 第30頁 第31頁 第32頁 第33頁 第34頁 第35頁 】 
中評論壇:展望後疫情時代中日關係

http://www.CRNTT.com   2020-10-04 00:01:54  


 
  四是,中日應多做有利於對方國泰民安的事,日本應妥善處理香港設立維護國家安全法後的中日關係。《中日和平友好》第一條規定:“締約雙方應在互相尊重主權和領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內政、平等互利、和平共處各項原則的基礎上,發展兩國間持久的和平友好關係。”然而,針對香港國安立法,不僅日本右翼勢力予以攻擊,日本政府表示“關切”,自民黨外交小組通過決議表示反對,日本共產黨委員長也橫加指責,稱此事屬於所謂“國際問題”而非“中國內政”,擔心香港的人權問題。這是傲慢無禮的雙重標準。日本作為友好鄰邦和法治社會,應該教育國民瞭解中國相關法律的內容並在香港境內自覺遵守。

  須知,如果類似香港的黑暴勢力在境外支持下公然搞打砸燒,暴力搗毀議會,企圖顛覆政權,分裂國家,在日本是要受到法律嚴懲的。《日本刑法》第81條“誘發外患罪”規定:“與外國勾結誘發對日本行使武力,或已知將被行使武力而予以合作的犯罪行為,法定刑罰衹有死刑。”該條死罪適用於外籍人。日本《自衛隊法》第三條規定:“自衛隊為捍衛我國和平與獨立,保持國家安全,以針對直接侵略及間接侵略保衛我國為主要任務,可根據需要維護公共秩序。”日本的所謂“間接侵略”是指:“因外國教唆或干涉而引起的大規模內亂、騷擾。”對此,日本自衛隊在發生警力難以應對事態時,可以出動維持治安,並可使用武器。或許正是由於有了這種立法和嚴厲的罰則,日本60年代以來才沒有發生大規模內亂。同樣,以往中國在這方面立法的缺失,也是造成1989年內地、2019年香港內亂的原因之一。與日本不同的是,中國實行“一國兩制”,台灣和大陸尚未統一,所以更需要補齊防止外國教唆而引發內亂的法制短板,防止“間接侵略”發生。日本有人指出,在沖繩主張“琉球獨立”並不受法律制裁。是的,因為沖繩不是日本的固有領土,1879年之前是有約500年歷史的琉球國,後來被日本強行吞並,為換取清政府認可日本吞並琉球,日本外務省甚至還主動提出把宮古群島和八重山群島劃歸中國。清政府則認為“琉球自古一國”,瓜分琉球不仁不義,未予接受。所以如今沖繩民眾自發謀求“琉球獨立”或“琉球復國”衹要不有損社會治安,日本難以取締。香港則完全不同。需要中國警方關注的恰恰是外國教唆、縱容、支持中國境內破壞治安的行經。

  五是,日本社會需要瞭解釣魚島列島屬於中國的事實,而避免在錯誤的道路上越走越遠。中日關係發生經濟關係緊密而安全關係對立的扭曲現象,根本原因之一在於日本在領土認知問題上的第一個紐扣扣錯了。如果不正本清源,不僅中日民間感情難以根本改善,兩國還有潛在發生衝突的危險,並引發外交全局的對立。在美國因素的影響下,這很可能是中日關係的一個死結。日本最大的自我誤導主要有兩個:

 


 【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第4頁 第5頁 第6頁 第7頁 第8頁 第9頁 第10頁 第11頁 第12頁 第13頁 第14頁 第15頁 第16頁 第17頁 第18頁 第19頁 第20頁 第21頁 第22頁 第23頁 第24頁 第25頁 第26頁 第27頁 第28頁 第29頁 第30頁 第31頁 第32頁 第33頁 第34頁 第35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