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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評智庫:台灣反智社會的民粹主義表達

http://www.CRNTT.com   2022-08-30 00:11:50  


 
  但是民意到底為何卻很難給予明確的界定。一般認為民意是群體中所有個體意識的集合。不過因為個體意識的復雜性以及在相當大程度上的不可測量性,而且群體意識也並不等同於個體意識的簡單加總,因此這種意義上的民意概念其實沒有多少分析功能。從實踐的維度來看,民意衹能是針對特定問題、在特定時間斷面上的意見表達。台灣社會大概最能體現出“民意”作用的場合就是選舉。每到選舉,候選人就會用盡渾身解數爭取民眾支持,或以情感,或以利益,或以顔值,或以善辯,反正衹要是能夠取悅民眾的方法,沒有做不到,衹有想不到。從這個意義上說,民意是某一特定時間點上群體心理與群體情緒的集中表達,政治結果的樣貌在相當大程度上取決於這種群體心理的理性程度。

  不過令人沮喪的是,群體心理的理性可遇而不可求。本文中的“烏合之眾”是借用古斯塔夫·勒龐的概念,沒有貶義,衹是試圖以這個概念對群體心理和群體行為特徵進行客觀描述。②從台灣的現狀來看,“理性”要求的邏輯分析能力對於普通民眾而言在相當大程度上是缺失的。一般來說他們相信的東西主要是兩類,一是與他們情感一致的,這種情感可以來自於親族、鄰居或者合作夥伴,其核心在於通過互動與交往形成情感聯結;二是別人相信的東西。對於大部分民眾來說,自己無法判斷時更傾向於相信周圍人的觀點,尤其是權威的觀點。這種情形一般被描述為“從眾效應”,或者是“羊群效應”,從心理上說是個人通過從眾行為尋求安全感,雖然從客觀上說這樣做未必安全。“羊群效應”是人類社會中的普遍現象,因而所謂的“群體理性”衹能在領導者理性的情境下實現,或者說群體理性不過是領袖理性的外化而已。

  勒龐認為“群眾很容易輕信,對事物過於敏感,常常缺乏遠見以及對理性的影響不能做出反應。斷言、傳染、重復和威信幾乎就是說服他們的唯一手段,事實和經驗對他們不起什麼作用。群眾可能相信任何事情,在他們的眼裡沒有什麼事情是不可能的”。③對於一般的群體來說,“事實的真相”其實並不重要,重要的是他們“相信的真相”是什麼。筆者曾與台灣基層民眾談論過有關“二二八”的問題,發現“歷史的真實”對這些基層民眾來說無關緊要,他們也無意(或者是沒有能力)去思考歷史的真實到底為何,他們衹管相信一種說法,無論說法是誰提出來的,衹要這種說法聳動、直觀、煽情,能夠滿足獵奇的心理需求即可。這大概就是綠營以仇恨與對立包裝起來的“二二八”論述能夠在台灣社會廣為接受的原因。對大部分民眾而言,當前的時間斷面就是歷史和生活的全部,他們對歷史的理解主要取自當前論述,行為選擇也大多源於群體影響。這種輕信很難改變,在某種程度上可以認為是一般性社會群體的本質特徵。

  雖然群體由個體組成,但群體心理與情緒與個體顯然有相當大的不同。個體在面對問題時一般會聯想到自己的處境,首先想到的是避免麻煩和免除自身可能受到的傷害,無關自己的問題儘量避免負責任,因而在表達觀點與情緒時往往會比較溫和。但是群體情緒與觀念往往就會比較激烈。細究這種差異,主要有兩個方面的原因。其一,個人可以通過群體觀念加強自己的觀念,群體觀念和情緒可以為個體的行為提供支撐,使原先不願表達的觀點現在可能傾向於表達。其二,在群體行為中,個人的責任是模糊的,甚至在許多時候群體的責任也是模糊的,所謂“法不責眾”即是此種情境的寫照。因此可以看到個人在群體中的行為會變得比較激烈,核心問題還是在於責任缺失。觀察台灣政治者大都比較熟悉這樣的場景,即有些事情明顯有悖於邏輯,但還是有大量的民意支持,在多數情況下都是這種群體心理的典型表徵。在群體心理的語境中,個體對特定事件的態度並不一定是“事不關己,高高掛起”,而很有可能是“事不關己,放言無忌”,反正是“死道友不死貧道”,既然不用負責,表態時自然不會有多少顧忌。由此也可以推斷,個體理性不一定導向群體理性,除非個體掌握了群體的領導權,成為話語的引領者,否則極有可能被群體觀點壓迫,被迫改變自己的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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