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 ->> 評論文章 】 【打 印
【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第4頁 第5頁 第6頁 第7頁 第8頁 第9頁 第10頁 】 
中評月刊:東北亞新形勢與周邊安全

http://www.CRNTT.com   2024-03-23 00:03:01  


 
  峰會通過了三份成果文件——《戴維營精神》(Sprit of Camp David)、《戴維營原則》(Camp David Principles)、《協商約定》(Commitment to Consult)。《協商約定》寫入了面對給韓美日共同利益和安全帶來影響的地區挑戰、挑釁、威脅,三國將迅速協商制定應對方案。這是美日韓三國首腦專為加強三國協商機製作出的政治承諾,使面臨地區共同的威脅和挑戰的三國得以密切溝通,及時制定對策。但不與韓美同盟和美日同盟的約定相衝突,也不新增國際法或國內法上的權利或義務。《戴維營精神》寫入了三國全面合作方案,《戴維營原則》則寫入了今後韓美日保持合作的方針,三國領導人在這兩份文件中商定將定期舉行會議並新設協商機制,進一步加強三邊合作。

  上述三份成果文件中,最受關注的部分是《協商約定》中的內容,即美日韓三方承諾“對於影響三方集體利益和安全的地區挑戰、挑釁和威脅,三國政府將迅速進行磋商,並共享信息,統一發聲,協調應對”。這讓人聯想到《北大西洋公約》第4條中的內容和規定:“締約國中任何一國領土之完整、政治獨立或安全遭受威脅,各締約國應共同協商。”③兩者非常吻合,這說明美日韓合作的升級是朝著“亞洲版北約”實質性地邁進了。

  但是,《北大西洋公約》的核心條款除了第4條外,還有第5條:“對於任何一個締約國之攻擊,應視為對締約國全體之攻擊,各締約國可行使單獨或集體自衛權,採取包括武力在內的必要行動。”④目前,美日韓三方還未作出類似於北約第5條“共同防禦”的約定,這就意味著美日韓安全合作關係距離北約性質還有一定的距離。戴維營峰會發布的文件表明,三方合作約定衹屬於“政治承諾”性質,缺乏法律強制力,這說明美日韓三邊關係還不是正式的軍事安全同盟,這可視為美日韓三邊軍事安全同盟正在成形中,“準亞洲版北約”則已經形成。

  此次美日韓峰會針對的主要對象就是中國,重點就是向中國擺姿態、釋放信號,呈現出以下幾個特徵:

  第一,此次美日韓峰會將三國首腦溝通、情報共享和軍事合作等事宜“制度化”,主要目的就是為了防止韓國因執政黨和領導人更迭而發生逆轉。“我們將改進我們的三方溝通機制,以促進我們各國之間的定期和及時溝通,包括我們的國家領導層。我們將至少每年舉行領導人、外交部長、國防部長和國家安全顧問之間的三方會議,以補充我們各自外交部和國防部之間現有的三方會晤。”⑤ 按照《日本經濟新聞》的說法,美國就是要將美日、美韓兩個同盟一體化,結成“不會倒退”的聯盟機制。韓國在地緣戰略領域是東北亞地區可塑性最強的國家,隨著進步派和保守派勢力交替輪流執政,韓國對外戰略在中美兩國之間搖擺。所以,此次峰會“制度化”安排,就是為了防止韓國將來進步派執政後美日韓合作出現“倒退”的可能性。 


 【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第4頁 第5頁 第6頁 第7頁 第8頁 第9頁 第10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