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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評月刊:越馬菲三國海洋權利主張風險觀察

http://www.CRNTT.com   2024-10-05 00:39:55  


 
  五、2019年馬來西亞劃界案

  2019年12月12日,針對南海中央海域中間部分海床,馬來西亞向CLCS提出了外大陸架部分劃界案。⑨不同於2009年越馬兩個部分劃界案的封閉區域,2019年馬國劃界案提交的是東北-西南走向的一條線段,作為其從婆羅洲島往西北方向延伸出去的外大陸架的北部邊界(見附圖一當中的東北-西南走向線段),該邊界的西部稍微切進2009年越南單方劃界案倒三角形區塊的南部尖端。從馬來西亞2009年及2019年提出的兩個劃界案來看,該國正在逐漸“完整化”其在南海中央海域享有的海床天然資源的主張。

  2019年馬國劃界案是CLCS成立27年來最具爭議性的劃界案,截至2024年8月29日已經吸引到29件關切性或抗議性的外交照會,當中有25件照會與中國有關。有12件照會批評中國,分別來自馬來西亞、菲律賓、越南、印尼、美國、澳大利亞、英國、德國、法國、日本及新西蘭。中國則提出13件照會反駁之,重現2009年兩件南海劃界案的非提案國吵成一團的情況。然而,2009年兩個劃界案雖然引發爭執,發聲者僅限於域內國家。2019年馬國劃界案引發的爭執則呈現域外國家協助域內國家針對中國的情況。

  即便如此,中-馬以及菲-馬外交照會戰凸顯的爭端已然證明CLCS議事規則附件一第5(a)條所載“陸地或海洋爭端”的條件均已滿足。CLCS也於2022年7月決定擱置2019年馬國劃界案。⑩此外,批評中國的國家皆明示或默示地援引“裁決”。回顧2009年兩個南海劃界案引發的照會戰,當時反映了中-越、中-馬、中-菲、中-印尼之間的爭端,當時並未解決。到了2019年馬國提出單方劃界案時,援引“裁決”的這些域內及域外國家卻強勢主張“裁決”否定了中國在南海的陸地主權及海洋權利主張。因此,2019年馬國劃界案引發的照會戰可視為南海仲裁的後遺症。⑪

  六、2024年菲律賓劃界案

  另一個南海仲裁案的後遺症是2024年6月14日菲律賓向CLCS提出的外大陸架劃界案(詳見附圖二當中的黑色點狀線)。菲國主張的南海外大陸架的海域範圍不但涵蓋了2009年兩個馬越劃界案的部分海域,也涵蓋了2019年馬國劃界案的所有海域,更進入了越南從其大陸往東所主張的200海里EEZ和大陸架(即越南所稱的“東海”)當中。菲國劃界案的執行摘要有三個重點如下:

  首先,菲國表示2009年和2019年由越馬提交的三個劃界案與菲國2024年劃界案涉及的海域重叠,等於承認CLCS議事規則附件一第5(a)條所述的“海洋爭端”的存在。無需他國的抗議性照會指出爭端,菲國此舉已然啟動了條文所述CLCS的“不審議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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