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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評月刊:日菲海洋安全合作的制度化趨向 | |
http://www.CRNTT.com 2025-01-28 00:00:47 |
(一)日菲《互惠准入協定》的內涵 日菲《互惠准入協定》(RAA)是日本迄今為止談判時間最短、談判過程最為順暢的RAA。2023年11月4日,日菲啟動RAA談判。2024年7月8日,日菲簽署RAA,菲律賓成為繼英國、澳大利亞後與日本簽署RAA的第三個國家。RAA共有29條,所涉及內容廣泛而具體,簡化了雙方部隊進入對方國家所涉及的繁雜審批手續,為兩國部隊互訪、開展聯合軍事活動提供了便利。 具體到日菲RAA的內容,主要包括:(1)兩國部隊及其相關人員有義務在到訪對方國家時遵從對方國家的法律;(2)簡化兩國部隊乘坐船隻、飛機出入對方國家的相關手續,以及部隊相關人員的出入境手續問題;(3)在進入對方國家及其滯留期間對物資獲取與使用的稅收規定(包括免稅等待遇);(4)放寬兩國部隊攜帶武器和彈藥、運輸物資進入對方國家的相關限制;(5)參加聯合行動時雙方的費用承擔問題;(6)該協定的實施方式需符合保護環境及人類健康的要求;(7)兩國部隊的相關人員在進入對方國家後出現問題、發生事故時的處置方法;(8)設置“聯合委員會”。②其主要目的在於,通過簡化日菲兩國部隊互訪開展合作活動的相關手續,使兩國部隊間的往來更加暢通,以進一步拓寬兩國在安全保障和防衛等領域的合作範圍。以此為依據,日菲兩國武裝力量可針對其主觀臆斷的“地區安保環境惡化”,在兩國領土及兩國領土以外的水域及其上空等領域舉行聯合演練、災害應對等合作活動。 上述內容可謂日英、日澳RAA的複製版。無論是RAA的正文,還是日本外務省發布的文本概要,日本與英澳菲的三份RAA僅在簽訂背景及意義上略有文字區別。值得注意的是,與英澳不同,菲律賓海上軍事力量孱弱,儘管在美日軍事援助下有所提升,但武器裝備仍較為落後。因此,日菲RAA更傾向於是一份武裝菲律賓、有利於日本實現海外武裝力量部署的雙邊軍事安全協定。可以預見,日本將會繼續以此為模本,拉攏更多所謂“與日本共享基本價值觀”的國家締結內容與此相同的協定,繼而為日本海外動武創造條件。 (二)“政府安全保障能力強化支援”的內涵 “政府安全保障能力強化支援”(OSA)是日本政府於2022年12月16日正式出台的《國家安全保障戰略》中提出的對外援助機制設想,明確寫明“OSA是強化日本綜合防衛體制的舉措之一”。③日本政府強調,“當前處於戰後最嚴峻複雜的安全環境中,為給日本創造一個有利的安全環境,除了從根本上強化自身防衛力外,還必須提高志同道合國家的安全能力和威懾力。”④基於此,2023年4月5日,日本政府正式創立OSA機制,旨在“向志同道合國家軍隊等無償提供軍事裝備、完善其相關基礎設施,從而強化日本與志同道合國家的安全合作關係,營造對日本有利的安保環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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