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第4頁 第5頁 第6頁 第7頁 第8頁 第9頁 第10頁 第11頁 】 | |
| 中評月刊:兩岸融合發展的形勢及其推進路徑 | |
http://www.CRNTT.com 2025-11-15 00:08:04 |
|
賴清德當局為達到用司法手段來阻撓兩岸民間交流之目的,其內政部門、陸委會等機構不斷祭出法律管控措施。例如,台灣當局內政部門宣布解散跨海峽學術交流組織“中華鯤鵬會”,指其違反“人民團體法”且被質疑配合大陸統戰招生。內政部門還預告修正“大陸地區人民來台依親居留、長居或定居許可辦法”等規定,要求陸籍申請人申請長居或定居時須提供已放棄大陸戶籍與護照的證明。還祭出“兩岸條例”對赴陸投資進行大幅度限制,聲稱投資最高可罰2500萬元新台幣(下同)。2025年3月,賴清德當局頒布的“17項策略”,提出強化影藝人員赴陸言行管理,台媒稱涉敏感政治議題可能罰10萬-50萬元。 最後,在政策措施上,賴清德上台後對兩岸融合發展的抵制集中體現在一系列政策上。陸委會作為台灣當局主管兩岸交流的機構,以“規範”兩岸交流活動的範圍和方式為名,不斷炒作台灣民眾和從業者應“遵守相關規定,特別是涉及政治性內容的合作”等論調,其實是對兩岸民間交流進行全方位的打壓。 例如,陸委會要求各層官員、民代、村里長及宗教公益團體赴陸須公開行程與交流內容,以防止統戰滲透。針對大陸可能缺席審判“台獨分子”一事出台新規定,將大陸及港澳旅警升至第二高等級,並“建議避免非必要旅行”。台灣當局主管機關今年3月起喊停赴陸組團,6月更是直接下令禁止,此舉也引發台灣藍白民代的反對。2025年2月20日,台灣教育主管部門宣布不承認華僑大學、暨南大學、北京華文學院學歷,並禁止交流;2月28日,還將大陸“國防七子”的相關院校列入禁止交流名單,限制具有統戰背景的大陸人士入台,禁止台灣舉辦具有統戰性質的兩岸交流活動。此外,陸委會要求台灣當局“銓敘部”“教育部”等部門,配合要求全體公教人員簽寫沒有大陸身份證、居住證等證件的具結書,儘管此舉遭到民意代表及大學教授的質疑與反對,但陸委會聲稱,拒簽者要承擔“任用疑慮”之風險,對以後擬到任的公務人員也適用此新要求。更有甚者,台當局8月1日解除具有大陸籍的花蓮縣富里鄉學田村長鄧萬華之職務,理由是其未提交放棄大陸籍的證明。 (三)微觀面的挑戰 從微觀面來分析,由於歷史和現實的原因,許多台灣民眾對大陸的瞭解尚不充分,尤其是對大陸的制度優勢、發展成就等方面缺乏實質性瞭解,在一定程度上對兩岸融合發展存在認知誤區,這需要一個漫長的融合過程來糾正和改善。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