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 ->> 評論文章 】 【打 印
【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第4頁 第5頁 第6頁 第7頁 第8頁 第9頁 】 
中評月刊:兩岸低敏感領域合作與前景

http://www.CRNTT.com   2026-01-18 00:03:54  


 
  兩岸氣候領域的實質性交流與合作始於1992年。該年在香港舉辦的第二屆“東亞及西太平洋氣象與氣候國際會議”上,重點探討了兩岸氣象災害及高新技術在大氣監測預報中的應用,會上兩岸氣象部門就定期交換期刊和出版物達成一致,並就台灣氣象學會領導人訪問大陸達成共識。1993年1月時任台灣氣象學會理事長陳泰然正式訪問大陸,成為四十年來首位赴大陸參訪的氣象學會負責人,其返台後撰寫的報告翔實地展現了大陸氣象事業的發展,推動了兩岸氣候領域的合作。1994年3月時任中國氣象學會理事長陶詩言率團赴台參加研討會,同年,台灣氣象學會亦組團赴京參會,實現了兩岸氣象技術的雙向交流。此後數年間,雙方交流頻繁,在技術交流和合作方面取得了顯著成效。特別是1996年,兩岸聯合舉辦了“海峽兩岸及鄰近地區暴雨試驗研討會”,標誌著兩岸氣候合作進入實質化階段;同年9月,台灣文化大學大氣科學系學生組團赴大陸參訪,為下一代合作奠定基礎。至2002年3月,台氣象部門開始接收大陸風雲二號氣象衛星信號,替代日本向日葵五號衛星,創下兩岸氣象預報作業合作的首例。4月兩岸專家共同審定的《大氣科學名詞對照本》正式出版。總體而言,自1992年至2007年的起步階段,兩岸氣候合作以氣象技術交流和災害聯防為主,主要由學術界推動,為兩岸氣候合作深化奠定了良好開端。

  (二)發展階段(2008-2016)

  2008年至2016年,正值兩岸關係緩和的黃金時期,這一階段兩岸氣候合作亦步入了機制化與多層次交流的活躍期。一是兩岸簽署氣候合作相關協議。2009年福建省氣象台與台灣大學簽訂《颱風暴雨等災害天氣預警技術交流和研究合作的協議》,標誌著兩岸在氣候合作上首次嘗試建立機制化的突破。2014年,在大陸海協會與台灣海基會的共同推動下,兩岸簽署《海峽兩岸氣象合作協議》,作為首個以“氣象合作”為核心內容的官方協議③,為兩岸氣候合作奠定了制度基礎,並成為兩岸“低敏感、高民生”領域合作的典範,促進了各領域氣候合作的深化。二是兩岸建立常態化氣候合作平台和機制。2012年6月“海峽兩岸”論壇首次設立“海峽兩岸民生氣象論壇”,此後該論壇不斷發展,至今已舉辦十二屆,取得豐碩成果。此外,2012年至2014年的第八至第十次兩岸兩會高層論壇中均有涉及氣候合作,並於2015年的第十一次兩岸兩會高層論壇上被列為正式協商議題。在常態化機制的作用下,兩岸氣候合作取得顯著進展,其中福建與台灣在氣象災害聯防和氣象數據共享等方面合作是典型事例,例如,福州與馬祖的海上搜救氣象保障系統,通過協議框架共享風浪、能見度數據;2013年超強颱風“菲特”期間,台灣氣象部門通過協議機制提前48小時向福建通報颱風路徑預測,助力福建及時啟動應急預警。三是兩岸學術交流與科研合作日益深化。例如2014年首次聯合舉辦的兩岸座談會吸引了海峽兩岸超過百名知名科學家、學會代表及嘉賓參與;2009年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與李國鼎科技發展基金會開展面向“兩岸颱風與暴雨研究”的聯合資助計劃。總體而言,在此期間,兩岸氣候合作的常態化、制度化合作框架逐步形成,官方合作與非官方合作並存,在氣象災害預防、氣象資料與信息交換、氣象技術開發與合作及人員交流等方面取得顯著成效。 


 【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第4頁 第5頁 第6頁 第7頁 第8頁 第9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