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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應立法讓NGO發揮更大作用

http://www.CRNTT.com   2009-03-03 10:02:24  


 
需要更多“慈善英雄”

  有識之士都已經認識到,對財富的過分追求使社會關係日益緊綳,也使每個人的精神壓力加重,所以特別需要新的榮譽制度引導,超越以財富來度量人生價值的錯誤傾向。

  在去年的達沃斯論壇上,公認的“財富英雄”比爾.蓋茨在演講中說,“我們需要一個新的制度體系來讓自利的動力發揮作用”,需要啟動另一個激勵手段,那就是“認可”。我個人理解,所謂“認可”,就是人對榮譽的需要和追求。不久之後,蓋茨以實際行動宣示自己在追求什麼樣的榮譽,那就是將580億美元財產全數捐給基金會,一分一毫也不留給子女,並且從此專注於慈善事業。

  今天的中國社會固然仍需要“財富英雄”,但更需要“慈善英雄”及其他各種各樣的英雄,如社會企業家英雄、生態環保英雄、科技英雄,乃至政治英雄——偉大的政治家。這一切都需要榮譽制度的安排,激發人們投身於先進的時代潮流中,引領社會健康發展。

  應該說,中國的榮譽頒布目前是比較亂的。就本人的觀察,每年年初和年底,媒體上到處是頒獎大會的消息,在北京各大賓館或酒店,一不小心就闖進了一個頒獎現場。榮譽頒獎幾乎到了濫設、濫頒的地步。毫無疑問,濫設濫頒損害了榮譽原本具有的光榮感和神聖感。難道說中國在這方面的教訓還少嗎?

  這個問題曾引起相關方面高度重視,如2007年12月15日,國家人事部部長尹蔚民在全國人事廳局長會議上明確表示,將抓緊研究建立國家榮譽制度和政府獎勵制度框架,啟動行政獎勵法、國家勛章法的研究論證工作。但遺憾的是,至今沒有看到進一步的動態。

  所以,在今年“兩會”期間,我將再次提出建議,希望全國人大盡早將其此事列入立法規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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