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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重點大學 招生應該體現公平

http://www.CRNTT.com   2009-05-15 12:40:49  


全國重點大學招生能否不能體現公平,必然為人詬病。
  中評社北京5月15日訊/《新京報》今天發表社論社論,強調——重點大學“去當地化”進程應當加快。文章内容如下: 
 
  目前,各地高校正陸續公布2009年高考招生計劃。從統計數字看,許多重點大學都壓縮了在所在省市的招生計劃,擴大了在外地的招生名額。長期以來飽受爭議的生源本地化問題,在部分高校中邁出了實質性的一步。(《人民日報》5月14日) 

  從去年開始,教育部就明確要求,部屬高校要爭取逐步將本地生源控制在30%以內。但是,當年就作出積極響應的高校并不多,而從新聞報道看,一些原來在當地招生比例超過30%的高校,在當地的招生數雖有下降,但仍然高過30%,比如浙江大學去年本地生源比例為50%,今年下降到48%。 

  不少網友對此頗為不滿,認為高校推進的速度,還不理想。甚至進一步提出,30%的當地招生比例仍太高,重點大學應在全國各地平均分配招生指標。網友們的心情可以理解,但是,推進重點高校“去當地化”的進程,遠非想象中容易。 

  對目前已經減少當地生源的高校進行分析,它們辦學的地方,近年來大多當地生源整體減少,這給高校減少當地招生計劃創造條件———在招生規模不變的情況下,保持同樣的錄取比例,就可以減少當地招生數。這是高校推進“去當地化”的“最理想模式”,不會引起當地考生和家長的不滿,也不會受到當地政府的反對。 

  事實上,當地考生和家長出於自身利益,反對重點高校降低在當地的錄取率,是很正常的;而不少重點高校,由於是教育部與地方政府共建的,每年得到當地政府數億元投資,作為回報,需要為當地培養人才。 

  但是,推進重點高校“去當地化”,不能依靠當地生源的自然減員。真正實質推進重點大學去當地化,仍需要從三方面盡快著手: 

  其一,地方政府重塑與大學關系。時下,大學看重對城市的“現時”貢獻,而城市也日益追求大學對城市的“當期”回報。這種趨向,不利於大學以及城市的發展。對於地方政府來說,要著眼長遠來構建與學校的關系。這才有利於大學正確的辦學定位,也可為城市可持續發展注入源源不斷的動力。 

  其二,大學辦學應有開放的精神。世界一流大學的一個重要評價標准,是來自世界各國攻讀學位的留學生占所有學生的比例。重點大學的地方化則與之背道而馳。加大在當地的人才培養規模,反映出辦學者的觀念還停留在人力資源是不流動的狹隘的概念上,并在這種觀念指導下形成封閉的地方主義辦學觀念。因此,去當地化,應該成為大學提高辦學水平、人才培養質量的內在需要,自覺行動。 

  其三,用有效方式推進教育公平。當前,在高考招生中,無論是延續原有的招生計劃指標分配方式,還是嚴厲打擊高考移民,其實都是對當地受教育者群體的利益保護,而從《教育法》賦予公民平等的受教育權利看,這是有違公平的。政府部門與學校應積極構思,推進教育公平的有效方式,比如,不同地方重點學校招生指標的互換,這并沒有減少當地考生升入重點大學的機會,卻改變了學校的生源結構;還如,推進依據多元評價體系進行錄取的自主招生,在多元錄取中,規定來自農村的生源比例———《人民日報》今年1月的調查顯示,重點高校中農村生源比例不足30%,為此可以規定比例不低於40%———結合考生所接受的教育質量、家庭教育環境,把考生的地域、家庭因素也作為評價指標,要求高校在錄取中,給予來自不發達地區“地區多元分”。這就給不發達地區、貧困家庭學生提供更多的升入重點大學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