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豈能靠“運動式”發文打擊囤地

http://www.CRNTT.com   2009-08-26 10:55:37  


打擊囤積土地行為的關鍵在於通過深層次的配套改革形成長效機制
  中評社北京8月26日訊/近日,國土資源部發布通知,要求縣級以上地方國土部門要對2007年和2008年所有批而未用土地進行清理統計、逐項登記、建立宗地數據庫、分別提出處理意見并逐級上報。《新京報》今天刊登評論員馬紅漫的文章“豈能靠‘運動式’發文打擊囤地”,文章表示,“只要地方政府壟斷供地的模式存在,主管部門與開發商之間的認識分歧就難以彌合。打擊囤積土地行為的關鍵并不在於國土資源部門一遍遍重申的嚴查,而是在於通過深層次的配套改革形成長效機制…”。文章內容如下:

  一場針對土地“批而未用”狀況的清查風暴拉開帷幕。近日,國土資源部發布通知,要求縣級以上地方國土部門要對2007年和2008年所有批而未用土地進行清理統計、逐項登記、建立宗地數據庫、分別提出處理意見并逐級上報。(《第一財經日報》8月25日) 

  國土資源部其實早在1999年4月頒布的《閑置土地處置辦法》就有規定,連續2年未使用的閑置土地,經原批准機關批准,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無償收回土地使用者的土地使用權。然而時過境遷對該政策的再度重申,只能表明此前這一規定沒有被認真執行。 

  在經歷了年初的“小陽春”之後,國內樓市又現一波非理性飆漲;其間,剛剛燃起購房熱情的自住需求再次止步,取而代之的是投機者的入市炒作。 

  當下,圍繞土地供應規模是否够用出現了爭議。在國土資源部看來,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已保證城鄉發展的基本條件,目前地價被爆炒的根源在於開發商的肆意囤地行為。數據顯示,在2003年至2009年上半年期間,知名開發商獲得的住宅土地中,“在售”和“售完”的地塊占43%,剩餘57%的土地尚未形成實際供應。在樓市活躍時期,高價拿地之風盛行,近期各大城市“地王”頻現,并由此引發一輪惡性循環:開發商大力囤地———土地供求缺口加大、開建項目暫緩———地價暴漲、樓盤供應緩步———開發成本高企、房源稀缺———樓價飆漲。 

  無疑,收緊閑置土地的監管政策觸動了開發商的利益蛋糕。一直以來,是否擁有土地儲備、以及儲備規模的大小都是業界衡量開發商實力和後續發展能力的核心要素。但開發商認為,這正是土地供應偏少、進而引發地價上漲預期“惹的禍”。為了尋找“手中有糧,心中不慌”的安全感,競相高價拿地成為必然。 

  可見,對於土地供應規模,監管部門與開發商有著大相徑庭的認識。其背後的根源,是土地的地方政府壟斷供給模式。在2003年之前,我國土地出讓面積增速一直維持在40%左右,原因就是當時我國國有土地掌握在各類企業、各級政府機關手中,他們都可以向房地產商出讓土地。但是從2003年開始,土地供應制度發生了根本性變化,土地由多渠道供應轉向地方政府供應。在新的財稅體制下,地方政府財政一旦吃緊,“賣地生財”便成為其彌補賬面虧空的主要預算外收入。 

  當前,不少地區的土地價格、待開發土地面積等信息不透明、不對稱。地方政府批地速度的緩滯,導致開發商開始有了囤地備用的心態。與此同時,由於開發商爭相拿地後的地價越高、地方政府獲得的直接經濟利益就越大,所以對於開發商拿地後是否真正投入建設,地方政府并沒有動力進行監管,反而有可能在利益驅使下放縱開發商的囤地行為。這正是之前閑置土地監管政策落空的最主要原因,也是國土部門這一通知出台背後的無奈之處。 

  由此可見,只要地方政府壟斷供地的模式存在,主管部門與開發商之間的認識分歧就難以彌合。打擊囤積土地行為的關鍵并不在於國土資源部門一遍遍重申的嚴查,而是在於通過深層次的配套改革形成長效機制,這其中包括:改革目前財稅體制、減少地方政府對出售土地獲利的依賴;打破土地供給的壟斷機制,讓建築用地的流轉機制靈活化;土地供給的信息透明、公開,將每宗建築用地的開發、使用進程公之於衆。否則,在國土部門的監管努力告一段落之後,我們很難期望“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能够繼續嚴格落實打擊囤積土地行為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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