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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奶粉追責“到不了部委”?

http://www.CRNTT.com   2010-03-12 11:01:39  


 
  必須強調的是,對於毒奶粉重出江湖,民眾不僅有權利生氣,而且有理由只看結果,倘若質檢部門對此不能有一個正確的認識,進而借此激勵與約束自我,而是熱衷於在不同部門之間互相扯皮推卸責任,所謂“監管到位”對公眾而言就是實不敢奢。

  的確,問責制度在我們國家還沒有真正建立,但這不應該是“追責只到生產企業”的理由和借口。倘若如此,豈不是說食品安全也只能完全依靠企業自覺,那麼監管部門的存在價值又該如何體現呢?所謂“有權必有責”,政府部門不能一方面都“爭權”另一方面又都“推責”,而應該以對民眾高度負責的精神,全力承擔起自己理應承擔的責任。唯其如此,質檢品質才能得到迅速提高,質檢部門也才能重新挽回公信力。(湖南常德 舒聖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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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奶粉究责“唯机制漏洞论”很危险

2010-03-12 05:00 来源:现代快报 作者:赵勇 

  全国政协委员、国家质检总局原纪检组长郭汝斌就“毒奶粉”事件发表看法:追究责任到不了部委,只会到企业为止。这句话让人惊诧莫名。

  郭汝斌的理由是:毒奶粉涉及很多部门,各有各的账,严格来说是食品监管机制出了问题,所以说不能简单讲追究责任。再加上我国问责制度还没有确定,出了什麼样的问题,追到哪一层级的干部,没有确定。

  (3月11日《新京报》)

  我很努力地想去理解郭汝斌“不能简单讲追究责任”一说,但却怎么也无法理解他的逻辑――事情闹这么大,这么多人受害,不追究责任,追究什麼呢?问责制度没确定的说法就更奇怪了――2009年7月,《关于实行黨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出台,对问责的力度和启动问责的情形,都已经规定得比较详细,身为前任高官的郭汝斌怎么可能不知道?他之所以抛出所谓的“追究责任只到企业”论,恐怕是想製造一种错误的舆论,为那些毒奶粉事件中失职的部门推卸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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