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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血案凶手:只願承擔三成責任

http://www.CRNTT.com   2010-04-09 09:28:02  


 
  法院認為,鄭民生“生性多疑,自卑而不自信”,因屢次戀愛受挫,又與同事、家人關係不和,遂悲觀厭世,持利刀瘋狂地朝無辜的13名小學生的頸部、胸腹部等人體要害部位猛割、猛捅,致8人死亡,5人重傷,犯罪事實清楚,證據充分確實,被告人供認不諱,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公訴機關指控的罪名成立。對於鄭民生提出的“葉某家屬迫害”一事,“均無證據支持,不予采納”。法院同時對該案刑事附帶民事部分進行審理作出判決,判決鄭民生賠償13名死傷者親屬各種款項 330多萬元,每個死亡孩子家庭獲賠40萬到41萬,傷者家庭獲賠1萬到3萬元。不過鄭民生表示,自己沒有一件值錢的東西。

  一審宣判後,鄭民生在被帶離法庭前高聲問道“我可以上訴嗎?我要上訴”。

  ■法律難題

  民事賠償或成空判

  儘管鄭民生當庭表示,他應該支付賠償,但“沒有任何財產”。 民事賠償部分則取決於被追究刑事責任的死刑犯有無財產或者被執行死刑後是否有遺產,如果有遺產可以向繼承人追償繼承的那部分。而以鄭民生的現實經濟狀況,或許民事賠償將無處追討,330萬賠償將無法真正落實,不少受害者親屬對此憂心忡忡。

  受害人家長陳先生說,目前南平市已向蒙難的8位學生家庭每戶發放社會救助金26萬多元,此外對受害學生盡力治療,然而受害孩子康復等費用仍是一筆天文數字。

  家長欲追究學校責任

  受害人周禹笑的父親說,這件事學校有不可推卸的責任。為何硬要規定7時30分才能進校,讓數百孩子在校門口等待。學校要是早開門一分鐘,也許就不會發生這些事了。但學校到現在從未承認過自己的應負的責任。

  學校認定學生是在校外受傷,則保險公司免予賠償。“難道學校門口的操場也是學校的範圍和財產?”歐陽宇豪是在校外被捅了一刀後,跑到校內的門衛處求救,在那裡被再刺一刀,“這算校內還是校外?學校不能逃避問題”。

  受害學生家長已初步打算另聘律師,追究南平實驗小學的連帶民事責任,要求履行民事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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