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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血案:鄭民生現象揭示了什麼?

http://www.CRNTT.com   2010-04-10 11:45:49  


旁聽的受害者家屬
 
  沒有人會懷疑,鄭民生是個地地道道的弱勢群體的代表,是在一次次辛酸和血淚下被主流社會通緝的“罪犯”。在這個實利主義的社會,無能該死,落魄可笑,失敗可恨,而在絕望的沼澤裡鄭民生被無形的判官追趕,氣喘籲籲、精疲力竭之下索性幹了這個罪惡的勾當!(2)

  從對鄭民生的庭審中,從鄭民生的自辯中,我們可以知道,鄭民生行凶殺人事出有因。也就是說,鄭民生現象的出現時絕不是一個簡單的表面現象。鄭民生現象有著深刻的社會原因和社會背景。

  據報道,在庭審中,當起訴書稱鄭民生“因屢次戀愛受挫,又與同事、家人關係不和,遂悲觀厭世,進而產生行凶殺人惡念”。鄭民生立刻叫喊道,“我有異議,對起訴書中的起因和過程非常有異議”。

  公訴人開始提問後,鄭民生拒絕回答,並一再表示要先問起因再問過程。否則“這種描述就先入為主,有失公正”。
據報道,在4小時的庭審中,鄭民生毫無悔意,沒有向死傷者親屬表示歉意。鄭民生說,“案件還沒搞清楚,沒有他們迫害就沒有小孩被殺,希望把整個過程查清楚,追究葉某家屬的責任。”

  “我願意承擔責任”,鄭民生在法庭上說。但當審判長問其如何承擔責任時,鄭民生說,“真正的原因是姓葉的導致的,他們應該承擔70%,我承擔30%”。

  在最後一次自述發言時,鄭民生說:“其實我很想普普通通生活,辭職後去賣點花生、瓜子。我是一個本分的人,也想做本分的事情。如果沒有葉某家的迫害一事,我不會走到那一步。”

  一名死者親屬在庭審後說:“他的話語間沒有愧疚感,甚至覺得殺人是很簡單的事。更讓人難以接受的是,他認為這次殺人和他無關。”

  我們知道,不管出自何種原因,鄭民生都是罪大惡極。也就是說,不管什麼原因和理由,鄭民生都不該去行凶殺人,不該去殺那些無辜的年幼的兒童。可是,事情偏偏就這樣不以人們的意志為轉移的發生了。

  鄭民生為什麼不服判決?鄭民生為什麼說“案件還沒搞清楚,沒有他們迫害就沒有小孩被殺,希望把整個過程查清楚。”?我們知道,這是鄭民生一個人在為他自己抗爭。我們相信,鄭民生的上訴是絲毫不會影響他走上刑場完結他的生命的。

  儘管鄭民生良心發現自己有罪,願意承擔30%的責任。鄭民生不服判決,只願意承擔30%的責任?這些說明了什麼?在鄭民生看來,他這麼做是沒有選擇的,是必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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