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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讀胡適

http://www.CRNTT.com   2010-07-23 13:10:01  


 
  利己是最好的利人 

  理解了生活中這些看似不可思議但效果上最能實現社會良序的故事後,我們就更能理解胡適的思想,也更敬佩他的獨到深刻了。在一片自由熱、愛國熱中,“五四”時期的青年幾乎都相信了“忘我”的集體主義、相信了“犧牲你們個人的自由,去求國家的自由!”、相信了消滅私有制並代之以公有制,也是根據樸實的表面認識,得出只有這些“忘我”才能實現個人自由和社會公正的結論。可在斯密、哈耶克、胡適、弗裡德曼看來,這些“忘我”卻恰恰是“通向奴役之路”。 

  胡適的言辭不那麼富有戰鬥力,也不一定能煽情,但他思想的價值也恰恰來源於其理性。 

  胡適說,"現在有人對你們說:‘犧牲你們個人的自由,去求國家的自由!’我對你們說:‘爭你們個人的自由,便是為國家爭自由!爭你們自己的人格,便是為國家爭人格!自由平等的國家不是一群奴才建造起來的!’"(引自胡適《介紹自己的思想》,洪治綱主編《胡適經典文存》)。 

  在他1918年奠基性的經典作——《易蔔生主義》,胡適引用易蔔生的話說,“我所最期望於你的是一種真實純粹的為我主義。要使你有時覺得天下只有關於我的事最要緊,其餘的都算不得什麼。......你要想有益於社會,最好的法子莫如把你自己這塊材料鑄造成器。......有的時候我真覺得全世界都像海上撞沉了船,最要緊的還是救出自己。”對此,胡適解讀說,“這種‘為我主義’,其實是最有價值的利人主義。” 

  1930年,在《介紹自己的思想》一文中,胡適說,易蔔生主義“…… 便是最健全的個人主義。救出自己的唯一法子便是把你自己這塊材料鑄造成器。把自己鑄造成器,方才可以希望有益於社會。真實的為我,便是最有益的為人。把自己鑄造成了自由獨立的人格,你自然會不知足,不滿意於現狀。敢說老實話,敢攻擊社會上的腐敗情形.做一個‘貧賤不能移,富貴不能淫,威武不能屈’的斯鐸曼醫生。” 

  利我主義是最好的利他主義,利己是最好的利他。為什麼會是這樣?平時,我們總被告知:不能“為我”、只能“利人”,自私是集體利益的敵人。但是,如果衆人都忘了自己,到最後,沒有幾個人能“鑄造成器”,在連自己都沒料理好的情況下,個人怎麼有能力、有資格、有基礎去“利人”呢?這就像下水救人,如果自己不能游泳或者還沒安頓好自己的安全,去救人的結果,不是自己和溺水者都活不了?不要跟我說:救人的行為比結果更重要! 

  “為我主義”之所以是最好的“利人主義”,是因為這首先讓自己不成為社會的負擔、不成為他人的負擔,這就是最起碼、也是最重要的“利人”。使自己不成為社會的負擔、國家的負擔,這即為個人給社會的第一貢獻。 

  不管左、右,“五四”青年差不多都反對傳統、向往自由。可是,對自由、公正的必要社會制度和經濟制度基礎,在理解、所開藥方上,卻存在嚴重差距,甚至是絕然相反的兩個極端。 

  同樣是為了自由公正的理想,“五四”左派青年主張個人權利服從集體利益、服從國家利益,為了集體,“個人”必須無條件犧牲“小我”。發展到後來,就延伸出財產集體所有、公有、國有。這些“忘我”主張最終被“革命”者所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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