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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民資投資高鐵需變革體制

http://www.CRNTT.com   2010-06-15 08:44:48  


 
  另一方面,回報難以兌現。按常理講,有投資就應該有回報。可是,現行的鐵路財務核算模式主要是考量主行業盈虧,而非企業盈虧。具體程序是,各鐵路局將收入統一交到鐵道部,鐵道部根據運營情況按一定系數返還。這意味著,每個鐵路局的收入並非是真正的收入所得。由此可見,投資者連自己管轄的經營收入、成本和利潤都無法控制,利益分配混亂無序,民間資本的投資回報同樣也不可能得到有效保障。

  更為重要的是,政企不分。各鐵路局和鐵路分局作為鐵路運輸企業,雖然名分上分別是一二級法人,但並不真正擁有法人財產權,也沒有自主決策、獨立經營和財務核算的權力。所以,其並不是真正意義上的市場經營主體。而鐵道部不僅掌控著經營決策,掌握著財務清算制度的命運,而且負責行業運行規則的制定和監督,這種高度合一的體制,必將導致政府與企業間的權責邊界不清,效率低下。如此一來,民間投資者難免對鐵道部的雙重身份心存疑慮。

  文章強調,要想激活民間資本投資高鐵建設的熱情,現在首要的任務是鐵道部必須政企分開。惟有體制變革了,民間資本才會在鐵路投資中擁有話語權,贏得回報。體制不變,政企不分,鐵路融資只會變成自娛自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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