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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連傑壹基金的黑與白

http://www.CRNTT.com   2010-09-16 10:29:20  


圖2:按照相關的條例,如果你能走完以下流程,就可以辦個民間公募基金會
 
  巨額原始基金和掛靠主管單位兩大條件將眾多民間慈善機構逼進了死胡同

  李連傑在接受媒體採訪時曾經透露過,2004年東南亞海嘯後,他決定回國做慈善。但在研究了《基金會管理條例》和其他相關法律法規後,他發現在現有政策環境下,民間發起公募基金會幾乎無可能,可能的選擇,要麼是做私募基金,要麼是與具有公募資格的社團或基金會合作,成為其下屬專項基金計劃。

  無疑,李連傑和許多的有志於創辦慈善的團體或人士一樣,都遭遇了相似難題:1.要求的啟動資金數額很大;2.找不到可以掛靠的主管單位。

  按照相關條例的要求,假如要做一家全國性的公募基金會,你起碼要準備800萬的現金在賬上,而李連傑的壹基金07年4月19日啟動的時候,賬上資金也不過是400萬元。

  當然,找不到掛靠單位更為讓人頭疼。按照《基金會管理條例》,不論公募還是非公募,所有的基金會要想成立,都需要找到一個有官方背景的業務主管單位。我們在中國社會組織網上可以查到,目前登記在册的全國性基金會只有144個,而他們的主管單位基本都是國家部委,比如“愛佑華夏慈善基金會”的業務主管單位是民政部,“寶鋼教育基金會”的業務主管部門是教育部,“紡織之光科技教育基金會”的業務主管部門是國資委……但是,對於大部分的基金會來說,找到一個能夠掛靠的政府部門實在是太難了,只能另作他想,在夾縫中求生存。

  最後結果:官方團體壟斷慈善,壹基金們只配做人家的“專項計劃”

  李亞鵬、王菲創立的“嫣然天使基金”、李宇春的歌迷們創建的“玉米基金”……許多我們耳熟能詳的“基金會”,其實它們都和壹基金一樣,都為自己找了個“主人”。

  打開紅基會的官網,一數嚇一跳,掛靠在它名下的“專屬基金計劃”一共有四十個之多。而這些“計劃”中的絕大多數其實功能又等同於“公募基金”,只是他們募集來的錢都應該由紅基會來統一管理。比如《崔永元公益基金管理規則》的第三章第十條就有這樣的規定,“紅基會可以按照使用支出額的10%從崔永元基金中提取管理成本,用於項目管理和行政費用。”

  所以想要取得一個看似“合法”的身份,也就意味著你必須要接受官方機構的領導,對募集而來的錢也就喪失了部分甚至全部的支配權。政府和兩大官辦社團——紅十字會和慈善總會,以及少數官方背景的公募基金會,幾乎壟斷了全社會的公益捐贈資源。大量有志於慈善事業的民間力量,卻因為缺乏合法的參與路徑,或者在慈善的門外徘徊,或者只能與各級官辦慈善機構合作,其獨立性、自主性,都受到很大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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