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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瀚:表達權是基本人權

http://www.CRNTT.com   2010-12-17 09:31:28  


 
當代中國表達權的保護問題

  晚清以來,西方文化深刻地影響了數千年來一直踽踽獨行的中國。自民國以來,中國的表達自由隨著民間大學、報社、出版社的興起,獲得了一定進展。但是後來由於複雜的原因,表達自由這一重要的基本人權暫時中斷,直到1982年,中國頒布新憲法之後,表達自由的保護才緩步重啟,但保護的有效性仍然不足,具體而言,存在下述問題:

  其一是缺乏政治性重視。在國家的政治生活中,未能形成一個基本共識,即保護表達自由,有利於人民物質、精神生活的全面提高,有利於人民政治、文化素養的全面提高,有利於培養人民溫和、和平的參政意識;保護表達自由也有利於國家的各方面建設,尤其有利於提升執政水平,有利於執政黨在人民中獲得普遍的信任和支持,同時表達自由還將有利於人民在面對國際事務時減少種族主義狂熱。缺乏基本共識的這個狀況如果長期延續,無疑將嚴重影響政權和社會的穩定。

  其二是缺乏法律的剛性保護。所謂法律剛性保護的缺乏,不僅僅是指立法保護不足,也指行政權、司法權對表達自由保護的匱乏。

  其三是社會也缺乏基本的表達權意識。由於中國歷代缺乏對表達自由的法權保護,也由於現實訓練的有限,中國社會在表達自由方面的認識,目前還十分模糊以至混亂。在媒體言過其實甚至虛假的報道中,以及言論的民事侵權案例中,甚至教授剽竊他人學術成果的案件中,都不難看到正確行使表達權的社會性匱乏。因此,當我們在批評制度沒有提供實現表達自由的條件時,也應當有勇氣反問自己是不是有資格享有這一珍貴的自由。所謂自由也好,權利也罷,都同時意味著義務和責任,沒有人可以在享用自由和權利的同時,享有損害他人的特權。這是當前許多半吊子的表達自由追求者需要檢討的。

表達自由之船可以開始試航

  十七大報告將表達權置於重要地位,這對其保護將起到很好的作用。但是表達自由因國而異,目前中國還需要謹慎而有序地推進,對於表達自由的邊界也要較為清晰地厘清,避免把好事做砸。

  試水之航的號角一旦吹起,破冰之旅便值得人們翹首以待,甚至可能被全社會寄予厚望,提高到政治制度改革先聲的地位。

  作者為中國政法大學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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