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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輝:謹防“負福利”再創新高

http://www.CRNTT.com   2010-12-29 09:14:35  


 
  不僅如此,在“保障性住房”這個大盤子裡還奧妙無窮。總的來講,在這個盤子中“濟貧”目的相對明確的廉租房比含義模糊的“經濟適用房”更受冷遇。幾年前我國基本上是只有後者沒有前者。不少城市以解決 “中低收入者”住房的名義從農民那裡強行圈地,卻蓋起大片窮人買不起、富人占便宜的“廉價豪宅”,即所謂“經濟適用房”。有人居然還津津樂道說幸虧騙了窮人一把,“天通苑歪打正著沒成巨型貧民窟”,他們說:“如果天通苑……真的像一些群眾要求的那樣建成全部都是80平米以下的小戶型,全都賣給低收入的貧困戶,建成幾十萬人的巨型貧民窟的話”就將產生什麼什麼問題。欺騙貧困戶居然是“正著”,搶農民的地給富人建廉價豪宅,還美其名曰避免了“貧民窟”,全世界哪裡去找如此典型的“負福利”?

  這兩年政策有所變化,一是“經適房”規定了面積上限,嚴格了買者資格審查;二是“保障性住房”的提倡重點從經適房轉向了廉租房。一些城市開始標榜自己完成了多少廉租房,而經適房卻蓋得甚少。但是,多數城市仍然是熱衷於蓋經適房,同時卻熱衷於“宣傳”廉租房,甚至出現一些廉租房小區尚未開建已報“竣工”、以廉租房規劃索取財政補助卻挪作他用等怪事。

  而與此同時,開始受到限制的“經濟適用房”卻越來越向官員傾斜。在平民購房資格嚴格化 (這是好事)的同時,“公務員經適房”(或曰 “集資房”、“單位自建經適房”、“定向開發”住宅、單位“團購”房等等)這兩年卻空前地泛濫起來。從北京到各省,與舊時“宿舍大院”景觀迥異、價廉質優、房大地段佳的“公務員經濟適用房小區”或老百姓所說的“官員小區”遍地開花。無論何種名目,大都是內定的開發商,以極低的價格“拍”下土地,建好房子以極低的價格讓機關“團購”,再按官階分給“公僕”。就在10月底保障房投資只完成20%多的新聞出鏡不久,東北某些“單位”已經把“集資房”蓋到了海南三亞。而筆者認識的一位在某省會供職的朋友,官僅副處,本分老實,原有不錯的住宅,今年初被告知“單位”又有便宜房,按級別他可再“購”270平方米。他選了100平方米和180平方米的兩套,多出的10平方米他老老實實地按商品房付了差價。“要是別人也就馬虎過去了”。已有住房再要兩套何用?他說和別人一樣,都是打算出租的。

  無怪乎有學者稱:“如今老百姓的住房的確是商品化了,想住房嗎?拿錢來!父母把終生的積蓄給子女買房;父母沒有能力的,年輕人身負銀行巨債,成了"房奴"。買房成了老百姓最沉重的負擔。而官員呢?"計劃經濟的最後晚餐"永遠吃不完!”這位學者在北京某“公務員經適房”小區計算出,一名局級幹部若在該處“買”一套房子,即便在把原有“房改時已達標住房”無償退還的情況下,他仍可獲得252萬元的差價。這已經是多少套廉租房的價值!如果原房不退(經常如此),所得就更不用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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