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害死泰安警察的不只是凶犯

http://www.CRNTT.com   2011-01-12 09:16:03  


 
  2010年12月29日淩晨,德州市實華公司職工竇廣東在下夜班歸家途中遭到殺害。德州警方事後查明,竇廣東的妻子張建菊具備重大作案嫌疑,遂對張進行控制審查。其間,張供述稱,其與丈夫竇廣東感情不和,且長期分居。在離婚事務中,又牽扯到婚姻財產糾紛。在雙方多次協商未果,並屢次遭到竇廣東打罵之後,張找到其情夫劉建民(劉魯民、劉建軍的兄長)商議報復竇廣東。隨後 ,劉建軍應劉建民之邀,趕到山東德州對竇廣東實施了殺害,並於當晚乘車返回泰安。

  2011年1月1日,德州2010年“12.29”殺人案專案組將劉建民拘傳,但劉拒不交代。“命案必破”,1月4日,德州警方趕赴泰安,試圖從劉建民的弟弟劉建軍處獲得有價值線索,並要求泰安警方派員進行協查,對科大路幹休所劉建軍住處進行入戶調查。

  警方稱,劉建軍和劉魯民兩兄弟之所以對入戶調查的民警開槍,不排除系劉建軍以為在德州的殺人罪行暴露,情急之下所為。“在泰安‘1.4’槍擊案發生前,一直沒有確定劉建軍就系德州‘12.29’殺人案的實施者。泰安警方沒有說謊,到幹休所調查,確實只是入戶走訪,所以沒有攜帶槍支。”德州市公安局德城分局一名工作人員說,劉建民到案後態度極為強硬,迫於“命案必破”的壓力,當地警方只好試圖從劉建民的親屬處尋找突破口,於是派員前往泰安入戶走訪。

  泰安市委宣傳部王德全向記者證實:“兩地警方本以為劉建軍只是德州命案嫌疑人的弟弟,未料他就是真正的殺人疑凶。”一連串的巧合,最終促使泰安“1.4”槍擊民警案發生。瘋狂的“二劉”在隨後的1個小時里,沿著泰安市科大路、觀光路、擂鼓石路、文化路瘋狂逃竄,與追緝民警展開了激烈對抗。最終,劉魯民飲彈自盡,劉建軍重傷被抓。

[回憶] 劉家在當地口碑不佳

  案情公布後,記者再訪泰安科大路幹休所時發現,此前加強的門禁已經稍有緩和。幹休所門前的大批便衣男子已經不知去向。幹休所內部人士說,“1.4”槍擊案中出現的雙管獵槍在多年前就曾出現在2號“將軍樓”。

  “那是用來打兔子的”,這名人士說,1996年10月1日,在我國《槍支管理法》出台之前,幹休所很多家庭都有這種槍支。除此以外,還有一種發射鉛彈的氣步槍在當時也很流行。隨著國家法律的完善,這些槍支有的被收繳,有的被主人主動拆毀,但劉家的獵槍一直保存下來。因為幹休所特殊的社會屬性,在當地警方的歷次緝槍行動中,這杆槍成功躲過被收繳沒收的命運。

  多名熟知劉氏家族背景的泰安市科大路幹休所及泰安市某機關單位人士描述說,劉氏兄妹從小比較抱團。5兄妹中,有包括劉魯民在內的多人曾到部隊服役,從小到大,劉氏兄妹無論誰受欺負,其他人一定會“找回來”。

  泰安市某機關一名離休幹部回憶,約在上世紀80年代,劉氏家族開始沒落,這一時期,劉氏兄妹開始分赴德州、濟南、新泰等地謀生。之所以分赴各地,皆因此前劉氏兄妹的睚眦必報的個性使然,劉家兄弟曾為了一個小口角,將一名當地幹部子女堵在機關大院門前毆打。且這樣的事情,時有發生,機關領導多次勸導未果。久而久之,使得劉家在當地口碑不佳。

  “2008年,劉魯民在濟南因為盜竊被公安機關抓獲。當時劉建軍還想找我父親幫忙說情,但我們沒有理會。”幹休所一名王姓幹部說,實際上,他們的父輩早已經對劉家兄妹失去了期許。後來,劉魯民被警方處以行政拘留。

  “幾聲槍響,斷送了劉家兄妹‘5中其4’。他的父親曾立下戰功,兒女卻這般不爭氣。”這名離休幹部惋惜道。

[凶殘] 殺人判無期5年後獲釋

  1983年,機關大院再次熱鬧起來,人們說,因為瑣事,劉建軍在德州持獵槍將一名青年殺害,被判無期徒刑。但僅僅不到五年後 ,出獄的劉建軍便回到泰安科大路幹休所,繼承了父親留下的2號“將軍樓”,但與機關大院內的鄰居和舊識交往甚少。

  據知情人士透露,1980年左右,劉建軍開始被周圍的人發現有盜竊行為。稍後,與劉建軍同住在幹休所大院的另一老幹部曹伯的女兒向有關部門檢舉了這件事情。劉建軍將此視為對自己的挑釁,準備報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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