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販嬰犯喻立香被判死刑是否罪有應得?

http://www.CRNTT.com   2011-01-29 10:58:04  


 
  其他多名被告人,也紛紛否認自己對犯罪事實知情。

  “當初你們個個求著我,要我帶著去發財。現在追究責任了,你們都推到我身上,你們還有沒有良心?”喻立香曾在庭審現場這樣質問自己的團夥成員。

  主犯:曾有被賣經歷

  喻立香20多年前從雲南被拐賣至河北;其曾想販賣親生女兒,被人勸說後放棄。

  2010年3月4日,武漢市鐵路運輸中級法院開庭審理喻立香特大販賣嬰兒團夥案。

  庭審現場,喻立香稱自己也是被販賣的受害者。

  武漢鐵路運輸檢察分院提供的起訴書顯示,1968年生的喻立香屬於文盲,20多年前,被人從雲南拐賣到河北,隨後嫁給河北涉縣人楊剛田為妻。多年後,才與老家的姐妹等家人取得聯系。

  2004年12月,她和前夫楊剛田撿了名女嬰。養了4個月,有人說長得難看,不如賣了。2005年3月,夫妻倆以6000元價格賣給他人。

  喻立香稱,從此她一發而不可收拾。

  偵破此案的武漢鐵路公安局副局長童光明曾向媒體介紹,其曾問過喻立香等人,“你們在少女時代曾有悲慘經歷,一定能體會離別親人痛苦,一定痛恨拐賣你們的人販子。為什麼你們忍心讓別人骨肉分離,而且是這麼小的孩子?”

  童光明說,當時喻立香等人一副茫然而無所謂的態度,說,“窮,為了錢唄。”

  武漢鐵路檢察分院公訴處處長丁山介紹,據他所知,有4個孩子的喻立香曾動過賣親生女兒的念頭,結果團夥中有人勸她“虎毒不食子”而放棄。

  利潤:獲利一兩萬不等

  女嬰進價幾千,男嬰近2萬;賣出男嬰最高獲金約4萬,女嬰賣到2萬左右。

  在杜明花、喻立香等人交代下,警方先後找到了36名被買賣的兒童。

  涉縣張曉燕回憶,自己去年花35000元買下一個男孩。

  “我有兩個女兒,所以想買個男孩。”張曉燕說。

  張曉燕花35000元買下的男嬰,並非喻立香團夥中所賣嬰兒中最貴的孩子。

  2009年5月,喻立香在雲南省師宗縣買了一名2歲男孩,經杜明花介紹以39000元,賣給涉縣固新鎮孔家村一對夫婦。

  在武漢鐵路警方提供的影像資料中,武漢鐵路公安刑偵處副處長崔志洪介紹,2005年,該團夥所販賣孩子的價格,一個女嬰大約六七千,一個男嬰在一萬二到一萬五左右。到了2008年下半年和2009年,一個男嬰可以賣到近4萬,女嬰則可以賣到2萬左右。

  喻立香交代,所賣嬰兒要價浮動較大,買家可以討價還價,依據是孩子的相貌、體格、氣色、健康狀況以及雙方的急切程度等。

  丁山介紹,根據喻立香的交代,最初孩子的進價並不高,一個女嬰幾百元就能買到,後來一個女嬰的價格漲到幾千元。而男嬰最初的進價只有幾千,案發時則漲到了近2萬。

  杜明花稱,每次她負責聯系買家,雙方自己談價,談成後由喻立香這一方給她“辛苦費”。杜明花的“辛苦費”最初是賣掉一個孩子300元,後來漲到了1000塊錢。截至案發,杜明花得到“辛苦費”2萬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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