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 ->> 文化大觀 】 【打 印
【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 
何鴻燊家族爭產 致澳博股價下跌

http://www.CRNTT.com   2011-02-02 08:59:16  


 
  這就難怪,香港輿論指出,如果何鴻燊名下的不是上市公司,這宗風波只屬家族爭產,可是現在翻來覆去,到底他的王國現在控制權誰屬?上市公司在這種狀態下應否停牌?何氏係內上市公司的非執董有沒有發揮協調制衡的功能?何鴻燊家族分產風波,充分說明瞭家族企業確有無法控制、對投資者不利的人為風險。 

  在這場“爭產戰”中,還存在另一個可能會損害公眾利益的問題,是“選擇性公佈訊息”。“澳博”近日兩度停牌,公司的主要股東先後通過不同管道發佈消息,業界就已關注其行為是否構成“選擇性披露”。港交所在回應媒體的詢問時表示“不評論個別事件”,但強調根據香港的上市規則,任何上市公司凡涉及重要資料都要以發布“公告”的形式對外發佈,如果只是選擇個別媒體披露就會構成“選擇性披露”。香港中文大學財務學系副教授蘇偉民表示,像“澳博”這類家族色彩較濃的公司出現股權問題,股價難免在短期波動較大,“在家族氣氛比較濃的公司,股東實際上就是管理層,兩者有非常大的關係。”而香港富昌證券總經理藺常念更進一步指出,不斷傳出的消息繼續左右“澳博”股價的走勢,投資者很難解讀這些消息,“因為不同版本的消息有不同的來源,並且各類消息似乎相互矛盾”,這對投資者並不公平。而何鴻燊本人也是反反復複,一天之內一再反口,說的和做的完全是兩回事,令人無法分得出他哪一番話才是真心之言,哪些是沒有受到壓力之下作出的決定,也對投資者造成極大的困擾,無所適從。

  實際上,港股市場上有關“選擇性披露”的一個經典案例,是二零零一年新世界(00017.HK)在公佈中期業績前,公司企業傳訊部的一名職員選擇性地向個別分析員清楚提示未公佈的中期盈利數字,相關分析員隨即大幅調低公司盈利預測。香港聯交所上市科的發言人表示,該職員為新世界發展的授權代表,向分析員披露股價敏感資料,已違反上市規則。事件後來鬧上法庭,並擾攘長達七年之久,在二零零八年終於由港交所發表聲明公開譴責新世界作結,新世界則作出妥協,強調已經提升了公司內部的監控。由於新世界的鄭裕彤也是“澳博”的主要股東之一,因此,前事不忘,後事之師,鄭裕彤有責任提醒“澳博”的各股東尤其是何鴻燊家族成員,在“爭產戰”的過程中必須注意避免犯下“選擇性披露”的錯誤。 


 【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