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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機制入手 規範香港旅遊業

http://www.CRNTT.com   2011-02-14 16:09:40  


 
  解決的根本之道在於改變當前的這種機制,恢復旅遊的本來面目──旅行社的任務就是完成旅遊的接待、介紹等任務,可以留一小部分時間讓遊客自行採購──導遊可以推薦,但不可強行規定。這樣做,讓遊客真正來旅遊、了解旅遊地的自然風光、文化內涵,享受旅遊的樂趣,而不是旅遊完後總是一肚子氣。導遊真正做導遊的事,完成合同內介紹各景點的任務。

                          據實報價減矛盾

  也許你會說,這樣做旅遊的成本乃至於報價就會增加。不錯,該增加就增加。這比含有水分、實質上多少有點弄虛作假的報價,無論在以誠為本的理念上,還是具體操作執行上都要強,從根本上杜絕了上述矛盾。何況,在這種基本理念的基礎上,通過一些途徑可以減少報價,例如明確降低入住的酒店檔次、剔除有些門票較高的項目、減少旅遊時間等--有些遊客本來就是有到此一遊的心態,此舉無疑能投其所好;至於有些遊客不願這麼做,那就據實報價;更有一些遊客不在乎錢,看重的是旅遊的質量和服務,那就按豪華遊的規格報價。

  當前的這種旅遊機制、出現的矛盾甚至衝突,不僅香港存在,新馬泰存在,內地也存在。所以建議有關的旅遊行業和部門對此進行研討,統一理念,制定出步調一致且嚴格監管和處理的機制,使旅遊市場既繁榮又規範;既使遊客有賓至如歸之感又宣揚當地的文史自然風光;既滿足各種遊客的不同需要又促進旅行社及其導遊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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