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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學生 該落實生命教育了

http://www.CRNTT.com   2011-02-20 08:36:19  


 
  一般的欺壓,如不涉及錢財與傷害,談不上霸凌,是學校中不可避免的,也不必過分重視的。只要教學正常,老師的教導循正軌進行,學生隨著年齡成長,人際關係的認知也會逐漸成熟。問題在於學校如何推動品格與行為教育。這當然是教育學者的專業,可是我們受教育的經驗告訴我們,比較理想的品格教育應該與學科教育同時進行。也就是每一位老師除了教學生知識之外,同時也負有教導學生如何做人的任務。也許是這樣的思維使很多老師覺得,沒有體罰的教育很難使頑劣的學生在行為上辨別是非。這確實是一個值得深思的問題。

  如果嚴肅地看“霸凌”現象,只看學校環境是不夠的。學生所處的家庭與社會環境也要思考在內,而且涉及文化。大體上說,宗教信仰普及且虔誠的文化,家庭負擔了大部分行為教育的責任。在台灣,中下層社會缺乏正規的宗教信仰,迷信普及,對行為幾乎沒有任何約束力,所以有些孩子們進到學校以前,幾乎完全沒有教養可言。有些家庭甚至只能作為負面的範例,教孩子們發揮野性的一面。這樣的孩子要怎樣的教育才能收效呢?教育專家要拿出辦法來才成!

  記得戰後我念初中時,學校的管理與軍事類似,雖然辛苦些,但教官的嚴格管教至少沒有出現同學欺壓的情形。今天不論稱之為愛的教育也好,人本教育也好,這些強制性的辦法都不再流行。雖然在美國,有些貴族私立學校還可以看到一些蛛絲馬跡,在台灣已經完全行不通了。

  今天有一個新的觀念,稱為“生命教育”可以取代嚴格管教。其意義是利用軟性教育的方法,使孩子們認識生命、愛護生命,進而尊重生命、珍惜生命,應該是品德教育最理想的途徑。可惜,雖有這樣美好的想法,要怎樣付諸實施,卻沒有具體的辦法。幾年前我以宗教博物館館長的身分,曾參加過兩次“教育部”的生命教育委員會,在會上聽到一些專家的結論,但談過了事,沒有具體的落實到教育體系中,至今在中、小學課程上,生命教育只是聊備一格,不發生作用。

  孩子們的怪異的行為老師們束手無策,也許正是認真研究如何落實生命教育的時機。“教育部”先別派督學到學校去視察“霸凌”的嚴重性,先對生命教育的實施下點功夫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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