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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議政制度的設計軌跡

http://www.CRNTT.com   2011-03-06 09:54:54  


 
  薄一波曾回憶,1949年初,毛澤東對來訪的蘇共政治局委員米高揚說,議會制度在中國徹底喪失威信,從袁世凱、曹錕直至蔣介石的國大均失敗了。

  中國共產黨會建立一個怎樣的“新中國”,並沒有太多令人意外的地方。毛澤東在當年的多篇文章中,都明確國體是“人民民主專政”,政體是“民主集中制”,並直接指明是人民代表大會制度。

  “新中國”的政權建構,基本以前蘇聯為模板。1949年9月召開具有臨時國會功能的政協會議,其中確定的一個目標是通過普選召開人民代表大會,按新政協三年任期,時間大概為1952年底。不過,由於新政協聲譽和地位等考慮,中共決定先開第二屆政協會議,而把人代會延至3年後。

  斯大林則建議中國盡快召開人代會。1952年,他對到訪的劉少奇說,沒有選舉和憲法,新政權會遭到合法性攻擊(見中央文獻出版社公開出版的《建國以來劉少奇文稿》第四册)。

  最終,由於自然災害等因素,一屆人大終於在1954年舉行。

  “兩會”上的黨派

  在第一屆政協產生的中央人民政府成員中,最顯著的特點是“聯合政府”,主席為毛澤東,6位副主席中,有3人為民主黨派或無黨派,56名委員中,民主黨派無黨派為29人。

  第一屆全國人代會後,各民主黨派領導人和民主人士不再擔任國家副主席或國務院副總理,而集中到人大常委會。劉少奇當選首任人大常委會委員長,13位副委員長中,有8名民主黨派無黨派人士。

  毛澤東指出,人民代表大會制的政府,仍是統一戰綫的政府。國務院35個部長、主任中,黨外有13人。

  第一屆人代會召開,政協的性質乃至存廢,曾引發第一次有關“兩院制”的討論。有人主張它應具有國家權力機構性質,但也有人認為它沒必要再存在。毛澤東拍板的意見則是,政協有必要存在,但不是權力機關,否則就“一國二公”。

  毛澤東將政協定位於統一戰綫組織,任務是協商國際關系,商量候選人名單,提意見,協調民主黨派團體關系,學習馬列主義等。

  從“聯合政府”性質改組而來的政協,保留其黨派特色,其中還包括中共以及很特別的“無黨派”;而人大則以選舉地區為基本單位,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都統一組團參會。

  黨派色彩在人代會上則被淡化。1989年通過的全國人大議事規則,沒有規定黨派有提案權。時任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副主任張友漁認為,黨派不是國家機關,不宜以它的身份向最高國家權力機關全國人大提出議案。

  1980年五屆人大三次會議決定修憲後,一院制或者兩院制的討論再次激活。憲法修改委員會秘書處也作了研究。有人(比如胡喬木)主張按行政區劃設地區院,按行業界設社會院;另一種意見則堅持一院制。

  後來,兩院制未被采納。鄧小平說,還是搞一院制,就是人民代表大會制。中央文獻研究室編輯出版的《鄧小平思想年譜》披露,1980年,鄧在一個文件上批示:不要把政協搞成一個權力機構,政協可以討論,提出批評和建議,但無權對政府進行質詢和監督。它不同於人大,此點請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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