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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彭宇案”:墓碑式判決

http://www.CRNTT.com   2011-09-07 11:43:56  


 
  這時,王秀芝突然問他:“你有電話嗎?我給家裡打個電話。”因為擔心自己手機鍵盤小,老人不方便撥打,許提出讓王秀芝說號,他來摁鍵盤。然而王秀芝接過電話說的第一句話卻讓他感到了恐懼:“我讓人給撞了!”隨後趕到現場的家屬對他說:“掏8萬塊錢,要不找人弄你!”

  在後續的處理過程中,老太太家屬還多次到交通隊,差點把老太太連擔架一起放在交通隊裡,案子遲遲未判。為證明自己的清白,許雲鶴花了3000元,通過司法鑒定,證明自己的車輛不曾與王秀芝老太發生接觸。2011年 6月16日,天津市紅橋區法院一審判決許雲鶴賠償王秀芝10.8萬餘元。

  再將事件倒回2009年的10月21日,對於當天發生的一切,王老太及其家人似乎又有著不一樣的說法。

  “他開得多快。”在法庭上,王秀芝回憶起當天的一幕,似乎仍舊心有餘悸。我當時已經邁過護欄,可有一輛車斜著開過來,我退了好幾步,還是沒躲開。”

  據王秀芝描述,自己當時被撞得趴在前車蓋上,然後滑下來摔倒在地,許雲鶴的前車蓋上還有她留下的兩個手印。而直到下車,這個年輕人都在接聽手機。說到“被撞”經歷,王秀芝難掩內心悲傷,在法庭上落下了眼淚。

  除此之外,王秀芝的女兒王莉萍也否認曾威脅過許雲鶴。她說自己見到許雲鶴的第一眼,還覺得這個小夥兒“長得多文氣啊,一看就不是幹啥的孩子”。在醫院裡,她甚至還安慰許雲鶴:“老太太沒事,嘛事兒沒有。”

  然而,經醫生診斷,王秀芝右脛骨平台骨骨折、右膝內外側半月板損傷,需要手術治療。當王莉萍提出讓許雲鶴墊付醫藥費時,許表示自己“不是本地人,父母都不在天津”,就此說法,許雲鶴在後來接受採訪的過程中承認自己的確“扯了個謊”,因為“當時有點害怕”。

  至此,雙方各執一詞,連法院給出的判決理由中也赫然寫道:“不能確定小客車與王老太身體有接觸,也不能排除小客車與王老太沒有接觸。”如此一來,此案徹底演繹成了一出現實版的“羅生門”。

  “驚嚇”說成笑柄

  沒有攝像監控,沒有目擊證人,連法官也無法確定“原告與被告車輛是否發生接觸”,糾結的葫蘆案又該怎樣判決?很多人把此案與2006年末的南京彭宇案進行類比,客觀羅列出兩起案件的相似之處:即,都是事實不清,證據嚴重不足,又沒有目擊證人的“三無案件”,法官盡是憑借自己的主觀臆斷,就作出法律的判決。

  在南京彭宇案中,彭宇被認定為肇事人,法院出示的判決書中寫道:“彭宇自認其是第一個下車的人,從常理分析,他與老太太相撞的可能性比較大。如果不是彭宇撞的老太太,他完全不用送她去醫院。”此推論曾一度令輿論嘩然,資深評論員季建民在談及此事時,曾憤怒地評說:“我們沒有必要要求所有的法官,都是堂堂正正的正人君子。法官可以無恥可以不高尚,但是他不能用自己的這種齷齪的觀點,來看待社會上所有的人。我們不能容忍法官用他自己的‘小人之心’,來審視我們所有的人。我們也不能容忍法官用他自己的‘小人之心’來衡量君子。我們更不能容忍法官用他自己的‘小人之心’,來影響法律的公正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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