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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亞中:和平發展期政治定位與路徑

http://www.CRNTT.com   2011-09-22 00:10:21  


 
  兩岸現有論述:多為“一X兩Y”的模型

  為了解決兩岸政治定位問題,官方民間、大陸台灣、海內海外均相繼提出不同的見解。北京官方的論述為“一國兩制”,台北官方是“一國兩區”,李登輝時代提出的“特殊國與國”,屬於“一族兩國”。其他主張包括“一國兩府”、“一中兩治”、“一國兩治”、“一國兩席”…等等,這些不同的主張,我們以“一X兩Y”做為歸類。

  “一X兩Y”的論述有幾個重點需要釐清。第一、“一X”(一中、一國)對主權的描繪是實的還是虛的?如果是實的,它是指兩岸哪一方所有?“一X”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還是“中華民國”?如果是虛的,“兩Y”最後會成為“二X”,走向“兩個中國”(偏安)或“一中一台”(台獨),如此“一X”的提法就已經失去意義了。第二、“兩Y”之間的政治關係為何?是平等?分立?分離?還是不對稱?

  從一個完整的論述來看,在“一X兩Y”的相關論述中,“一X”應指涉及主權的規範;“兩Y”則著重在治權的基礎與權力實踐。因此,“一X兩Y”必須從主權、治權、權力三個方面來探究其內涵與可行性。

  “一X”的討論:主權歸屬的爭議

  (一)主權可否為單一排它?

  如果所提出的“一X兩Y”主張,在主權主張方面仍是以“單一排它”為基礎,那麼在未來的兩岸和平協定中,彼此都很難正式接受或承認。例如,目前台北主張的“一國兩區”與北京的“一國兩制”,均認為自己是那個“一國”,其主權涵蓋對方。平常大家說說無妨,但是正式要談兩岸定位時,台北無法接受北京定義的“一國兩制”,北京也不會同意台北定義的“一國兩區”。

  在國際法上,治權來自於主權。如果沒有主權,其治權就缺乏完整性。例如香港、澳門,主權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可以擁有何種程度的高度自治,必然完全取決於北京的給予。目前港澳基本法的法源均來自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31條,顯示港澳治權所屬的基本法位階低於北京的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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