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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民工的權利由消極向積極轉變

http://www.CRNTT.com   2012-01-09 11:18:47  


《意見》讓農民工參與城市社區選舉與治理過程,可謂是一種積極的、富有建設性的轉變
  中評社北京1月9日訊/“讓農民工參與城市社區選舉與治理過程,可謂是一種積極的、富有建設性的轉變,它標誌著農民工不再是消極無為的被治理者,而是城市社會的政治主體和權利主體。農民工參與社區政治,不僅可以培育他們對於社區的歸屬感,對於城市的認同感,而且是基層民主建設的一大進步,有助於社會資源的公平分配,實現社會正義與包容性發展。”東方網今日登出復旦大學國際關係與公共事務學院博士熊易寒的評論文章“農民工的權利由消極向積極轉變”,全文如下:

  民政部近日出台《關於促進農民工融入城市社區的意見》(下稱《意見》),首次從國家層面,描繪了農民工參與社區生活的“路線圖”。

  《意見》提出,農民工在本社區有合法固定住所、居住滿一年以上,即可提出申請,經社區選舉委員會同意後,參加本社區居民委員會的選舉。《意見》鼓勵符合條件的農民工經過民主程序擔任居民委員會成員、居民小組長等職務。凡涉及農民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項,都應聽取農民工或農民工代表的意見。在筆者看來,這一文件具有突破性的意義。

  首先,讓農民工融入城市社區勢在必行,刻不容緩。

  在我國的沿海地區,尤其是大城市郊區和經濟發達的縣級市,已經出現“人口倒掛”的局面,即外來人口在人數上已經超過本地居民。然而,地方政府提供給該地區的公共服務,卻是以戶籍人口為依據的,譬如,警力的配備,公務員的數量,學校、醫院等公共設施、公共財政的投入,都是與戶籍人口掛鈎的。進入城市就業與生活的農村移民,並不能與城鎮居民平等享受住房、醫療、子女教育等公共福利,在城市沒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2011年下半年,筆者對某地1187名農民工的問卷調查發現,絕大多數人在當地務工期間,沒有參加過任何形式和層次的選舉。95%的受訪者未參加過居住地居委會選舉,98%的受訪者未參加過人大代表選舉,86%的受訪者未參加過單位內部選舉,85%的人未在家鄉參加過村委會選舉。

  農民工被排除在政治參與和公共服務體系之外,既缺乏權利資格,也沒有福利保障。不僅如此,他們往往還被當成是潛在的犯罪者或社會不穩定因素。一些地方政府將農民工排除在“我們的”城市之外,從管理者的角度、特別是從一種對城市穩定性的憂慮和對本地生活標準的維護立場出發,而對農民工本身的福利或需求則沒有考慮。近年來,農民工開始主動地提出權利訴求,群體性事件層出不窮。2008年我國相關部門受理的勞動爭議案件達到693465件,涉及勞動者人數為1214328人,案件數量和人數分別為1996年的14.4倍和6.4倍。

  其次,社區應當成為農民工融入城市的主要平台。

  問卷調查還發現,只有24.4%的農民工居住在單位宿舍,3.7%住工地工棚,有62.2%的農民工選擇與他人合租房屋或是獨立租房(有43.2%住在獨立租賃的住房,19%與人合租住房)。農民工的居住空間將逐步由集體宿舍和生產經營場所轉向社區,這一方面意味著農民工居住條件的改善,另外一方面也對城市的社區管理和社區服務提出了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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