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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陸委會”對平潭定位否定之否定說開去

http://www.CRNTT.com   2012-03-22 08:04:00  


 
  平潭實驗區是否“一國兩制實驗區”?誠然,以平潭綜合實驗區主要內容之一的海峽西岸經濟區,已經上了溫家寶總理的《政府工作報告》,這當然是國家級的項目。但這不等於就是“一國兩制”。因為“一國兩制”的主要特徵就是“一個國家,兩種制度”,在實施的地區不實行內地的社會主義制度,保持其原有的資本主義,並且可以享有除國防和外交外,其他事務高度自治及參與國際事務的權利。而平潭實驗區雖然實行比經濟特區還要“特”的政策,但卻不實行資本主義制度,也不具特別行政區的高度自治權,更沒有司法終審權。

  但為何“陸委會”會對平潭實驗區作出“一國兩制”的判斷呢?可能是針對平潭實驗區在通關模式、財稅支援、金融市場、對台合作、土地配套等方面被賦予更加特殊、更加優惠的政策,比如實行海關特殊監管模式,對從境外進入平潭與生產有關的貨物給予免稅或保稅,允許平潭綜合實驗區內的台商投資企業在大陸發行人民幣債券,在用地指標單列並予傾斜等等,以及將會面向台灣招聘崗位包括平潭管委會副主任及平潭工作機構的管理人員等人才有關。倘確實如此,就顯得“陸委會”未免太膚淺了。這就令人驚訝,作為台灣當局專門主管大陸政策業務,尤其是負有對“一國兩制”進行反宣傳任務的“陸委會”,對北京的“一國兩制”政策及具體內容竟然是一知半解,這又如何能勝任其職掌責任?

  實際上,建立有中共黨組織,實行社會主義的政治制度,仍有內地實施司法管轄權的平潭,即使是實施更為寬鬆的經濟政策,都不可能是“一國兩制”。何況,就像大陸地區的一些“吸稅區”那樣,儘管實行特殊關稅制度,也都不可以視為“一國兩制”。何況,平潭綜合實驗區是設立在大陸境內,而非在台港澳境內,又怎能視為“一國兩制”?再說,達賴喇嘛曾提出在大藏區實行“一國兩制”的訴求,被中央視為“分裂國土”,這證明北京是不允許在特別行政區以外的地區,實行資本主義的政治制度及高度自治,及將終審權下放的,平潭也不例外。

  有人開玩笑說,可能是因為平潭大橋的造型與澳門特區的澳大橋極為相似,因而“陸委會”就僅憑照片誤將平潭作澳門,並將之判斷為“一國兩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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