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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評社論壇:馬第二任期的兩岸關係

http://www.CRNTT.com   2012-03-29 00:13:10  


 
  張亞中:國民黨目前的論述是“‘中華民國’是個‘主權獨立’的‘國家’”,民進黨則是“台灣是個‘主權獨立’的‘國家’”,兩個政黨的差別只在於“主權獨立”上的帽子不同而已。如果“主權獨立”成為了台灣的共識,這樣的現象會造成兩岸的不信任,也增加了兩岸政治性協商的困難。

  鄭安國:我認為問題不在於稱“中華民國”為“主權獨立”的“國家”,或者稱“中華民國”為“主權國家”,問題在於北京是否能接受“中華民國憲法”。

  張亞中:“主權獨立”這個概念隱含了一個獨立於中國之外的意思。就此而言,馬政府在這四年來的改變是,將“九二共識”裡頭“中華民國主權”涵蓋全中國的意思轉變成“中華民國主權”獨立於中國的意思,也就是所謂的“獨台”。這樣的概念也許會獲得民進黨的認可,進而形成台灣共識。但由於北京也可會堅持他們自己的看法,因此這種異化的九二共識並無助於兩岸現狀的和平發展。

  因此,我認為真正解決兩岸現狀的方式應該是讓雙方彼此接受對於“主權及於全中國”的宣示,在“主權”宣示重疊的情形下,其表述方式為兩岸應該共同維護中國“主權與領土的完整”。兩岸分立的是“治權而非主權”。不過,目前國民黨與民進黨的論述是將彼此的“主權”理解為互不隸屬。當然,“主權”“互不承認”或“互不隸屬”的立場是美國所樂見的。

  中國大陸可能希望馬英九往前推進“九二共識”,兩岸進入政治性安排,而美國則希望馬維持目前“獨台”狀態時,馬英九如何在兩者之間做一選擇,決定的因素可能還在於馬如何看待自己的歷史定位。

  鄭安國:依據“中華民國憲法”及增修條文,就正是“主權”涵蓋兩岸,治權兩岸分立。假如北京可以接受“中華民國”“主權”涵蓋他們,而治權分立,那麼雙方彼此可能就會在政治議題上有共識。

  張亞中:您這樣的說法又把問題簡單化了,所謂“主權宣示重疊”表示雙方面均主張“主權”涵蓋全中國,因而可以在未來的兩岸和平協議中,以承諾不分裂整個中國的“主權與領土完整”或“維護整個中國的主權與領土完整”來表示。治權是“主權”的落實。“主權宣示重疊”表示兩岸為一家人,“治權分立”表示北京與台北的政府分別行使其領域內的治權。我的看法,僅是分治仍是不夠的,在“主權”與治權問題上有了共識以後,兩岸應在相關領域進行統合,將現有的“分治”逐步向“共同治理”方向前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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