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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揚儒商文化,別抱著廢物當塊寶

http://www.CRNTT.com   2012-05-30 11:26:57  


中華儒商總會日前被媒體曝出疑似詐捐,目前該會網站已無法打開。
  中評社北京5月30日訊/“儒商文化中對現實有意義的部分,早已被現代商業倫理所包含,弘揚儒商文化還不如強調遵紀守法。至於有些人熱衷強調與現代商業格格不入的儒家特色,不過是貪便宜、走捷徑的別有用心罷了。”網易新聞《另一面》今天登載專題文章“弘揚儒商文化,別抱著廢物當塊寶”如是說,全文如下:

  “中華儒商總會”上月被曝在大陸未合法注册,疑似詐捐,牽涉多位社會名人和企業家。這些年來,許多企業家也樂意自稱“儒商”,有人甚至認為儒商文化能彌補市場經濟的不足。但事實上,儒商文化是一種落後的前現代商業文化,可取之處已成為商道共性,而所謂個性著實貽害不淺。

  一、誠實守信並非儒商文化獨有

  講究誠信並不依賴於儒商文化,儒商文化是否可取由其特有部分是否有價值決定

  儒商有兩種定義,即有文化儒雅的商人和以儒家思想經商的人。現在社會上談論儒商文化一般是取第二種儒商定義。香港儒商湯恩佳先生認為,儒商文化的核心是“仁者愛人、以義制利、誠實守信、以人為本、以德為重、以和為貴”。復旦大學朱貽庭教授則認為儒商文化是指“勤儉、誠實不欺、敬業、以和為貴”。但仔細想來,前述用來描述儒商的特點並不特別,勤儉、誠實不欺和敬業等價值,不光儒商文化裡有,外國的商業文化也認可這些價值,很難找到提倡商人揮霍、欺詐顧客和不敬業的地方。

  也就是說,勤儉誠實之類的價值,算得上是普遍的商業倫理,其中誠信是商業的道德基礎,這些價值並不依賴於儒商文化。除去上述誠實這類的價值,剩下的才是儒商文化所獨有的價值。排除這些共性的儒商文化是不是還值得弘揚、值得學習,關鍵就要看這部分價值是否可取。假如尋求儒商文化的思想根源,從儒家講求中庸之道、重義輕利來說,講求平衡、熱衷關係的儒商之道實在是乏善可陳。

  二、以和為貴鼓勵平庸與商業競爭相悖 

  儒家歷來將讀書人導向“升官發財”傳統,在“士”組成的主流社會重農輕商不利於工商逐利精神的培育

  從文化積澱來看,儒家的“義利觀”使以逐利為特色的工商業行為很難獲得道德上的合理性和正義性。孔子說“君子喻於義,小人喻於利”。在以穩定為追求目標的傳統社會中,士、農、工、商按照等級構成社會的主幹。儒家“學而優則仕”傳統將讀書人導向“升官發財”的傳統,完全不同於以市場為手段追求“生產殖業”的理想。況且手工業和商業歷代被視為衝擊社會穩定、動搖國本動搖的力量,成為皇權專制王朝忌憚的對象,抑制和打擊的目標,於是“重農抑末”成為歷代皇權專制王朝的基本國策。整體來看,儒家推崇的“義”“利”對立至今仍然是積澱於民族心態最深層的觀念之一,在“士”組成的主流社會,這種觀念不利於工商逐利精神的培育。

  以中庸思想經商強調“棒打出頭鳥”,不鼓勵追求卓越,對創新文化與創業活力予以打擊

  中庸思想是儒家思想裡重要的部分,也是儒商文化特有的價值。萬事以和為貴,不可冒尖,害怕“槍打出頭鳥”是中庸的儒商文化的具體體現。這其實是在鼓勵平庸拒絕創新,與商業的競爭性質相悖。創新是企業家精神的重要組成部分,而儒商文化卻是對於商業創新的否定。倡導以中庸的儒商文化經商,是對改革開放後湧現的創新文化與創業活力的打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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