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 ->> 文化大觀 】 【打 印
【 第1頁 第2頁 】 
深圳飆車案不能只“聽我說”

http://www.CRNTT.com   2012-05-30 11:27:40  


 
【延伸閱讀】深圳車禍案不必急於“斷言”(2012年5月30日 新京報)

  ■社論

  深圳警方在逐步有針對性地一一回應公眾質疑。但在沒有掌握足夠的信息之前,能否別急著下定論?

  據深圳新聞網報道,5月29日下午,深圳市交警局再次就“5.26濱河大道交通事故”召開情況通報會。公布了一些新視頻和證據,重點回應了受害者家屬對司機可能“頂包”的幾點質疑,稱相關視頻顯示侯某某確為當時的駕駛者。

  應該說,深圳警方為還原案件事實,回應受害人家屬及公眾關於“司機頂包”的質疑,確實做了大量的工作。包括詢問事故當事人6人、證人11人,製作調查筆錄24份、辨認筆錄5份,並調取了大量的視頻監控等。面對家屬和公眾提出的幾大疑點,當地警方也在逐步有針對性地一一回應,這都是值得肯定的。

  當地警方最新公布的信息,應該可以化解一部分質疑。比如,家屬質疑警方提供的視頻是用手機翻拍的複製品,且“經過剪輯”,警方現已表態,有需要、感興趣的市民均可查看完整視頻。再比如,對肇事車車主許楚輝,警方公布了其並未受傷的照片和小區監控視頻;對很多人關心的嫌疑人指紋和DNA檢測情況,警方也稱結果很快將會公布。

  儘管這些信息,仍然很難確證該案不存在“頂包”,比如,公布的視頻中肇事者頭上為何有“佛光”,人物處不同位置為何顯示同一時間,這都需要看到完整的視頻;還有,指紋和DNA檢測的結果無差異,案件才能成為“鐵案”。

  現在回頭想想,如果這些信息一開始就能發布,“頂包”的質疑或許會少一些。當然,面對一個複雜的案情,警方不可能一下子掌握所有的信息。比如,肇事車車主許楚輝並未受傷的照片和小區監控視頻,就是警方最新掌握的。

  但是,既然很多信息警方並未掌握,那何必急匆匆下定論、不留一點餘地?如果當初警方只說,“初步確定”該案肇事司機為某某,沒有“頂包”,具體情況正在調查,質疑的聲音或許會少許多。

  從警方當時公布的證據來看,公眾很難得出侯某某確為當時的駕駛者,絕無“頂包”的結論。再加上一些信息前後矛盾,比如據媒體報道,事故發生當天,福田交警大隊的一名領導曾經親口向受害者家屬表示,肇事司機在事故中頭和手都分別受了傷,但到了協調會上,辦案民警就改口稱肇事司機當天來自首的時候,頭上只貼著止血貼。

  這些信息發布方式的不當或者不準確,是引發公眾質疑的主要原因。當地警方應該吸取教訓。就在不久前,其他地方發生了一起爆炸案,當地警方也是在證據掌握太少、信息公布不充分的情況下,斷言某人因為報復社會而製造了爆炸。這同樣引發了強烈的輿論質疑。

  在一些地方突發事件中,有關方面更應該以充分的信息說服公眾,以嚴謹的態度對待質疑以及可能會引發的質疑,而不是用確鑿無疑的表態,或者信誓旦旦的擔保。

  面對受害者家屬和公眾的質疑,深圳警方已經積極做出回應,希望接下來公布的一系列證據,能夠完全驅散公眾心頭的謎團。即使最終證明該案不存在“頂包”情況,公眾對敏感案件提出疑點都是可以理解的,而只要警方真正做到“客觀、公正、公平和理性”,依法辦案,及時拿出過硬的證據,自然就能消除質疑,捍衛司法的公信。


 【 第1頁 第2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