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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志軍案與腐敗零容忍

http://www.CRNTT.com   2012-06-07 12:02:35  


對腐敗零容忍 姚雯/漫畫
  中評社北京6月7日訊/“由於與‘高鐵奇跡’相關,劉志軍案有別於其他高官腐敗,也引發了更多的思考。在此過程中,首先要對為腐敗開脫的種種謬論保持警覺,堅持零容忍的普適原則。”最新一期《新世紀》周刊(2012年6月4日出版)刊載評論文章“劉志軍案與腐敗零容忍”,詳文如下:

  鐵道部原部長、黨組書記劉志軍涉嫌嚴重違紀案已經完成黨內審查,進入司法程序。劉志軍將為自己的貪腐行為付出應有的代價。
 
  同大多數高官腐敗一樣,劉志軍之落入錢、色、貪、瀆陷阱,除個人素質外,更有著體制上的根源。從大環境看,對“一把手”的內部監督存有漏洞,外部監督幾近付之闕如;從鐵路系統看,政企合一的體制使權力與企業的界限很難釐清,鐵路系統的相對封閉和壟斷使他獲得了超乎尋常的權力。這些因素,與最近幾年流向鐵路系統的巨大投資結合起來,形成了催生腐敗的“小氣候”。在劉志軍案發前後,有數名鐵道部高官落馬,形成了窩案。正如官方消息所說,他“對鐵路系統出現的嚴重腐敗問題負有主要領導責任”。
 
  對於這樣一個罪責深重的腐敗分子,本應充分揭露,依法懲處,並反思其中的深層次教訓,為未來增加反腐的徹底性、進而根治腐敗創造制度性條件。不料,偏有報紙在此時逆潮流而動,發表社論,開宗明義認為中國“徹底反腐的條件並不具備”,斷言“腐敗在任何國家都無法‘根治’,關鍵要控制到民眾允許的程度”;文章認為對已經發現的腐敗分子當“嚴厲查處、絕不姑息”,以收震懾之效,但又轉身要求“民間也要在大道理上理解中國無法在現階段徹底壓制腐敗的現實性和客觀性,不舉國一起墜入痛苦的迷茫”。由此,該文得出結論,認為與中國的“發展水平”相關,“反腐敗不完全是能夠‘反’出來的,也不完全是能夠‘改’出來的,它同時需要‘發展’幫助解決。”
 
  中共領導人一再指出,腐敗是中共面臨的最大危險,如果不能有效遏制,有可能“亡黨亡國”。而在劉案進入司法程序之時,一家具有官方背景、有眾多讀者的報紙,竟然發出這種寬容腐敗的奇談怪論,實在值得深思。
 
  劉志軍主政鐵道部時,創造了大有爭議的“高鐵奇跡”。這種在政府強有力主導下,以舉國之力實現跨越式發展的路徑,被不少人視為“中國模式”的代表,認為以高鐵為代表的成就震撼了世界。近些年來,有識之士對這種發展模式的種種弊端不斷提出批評,對其可能引致大規模權錢交易、導致腐敗大面積蔓延的危險,反覆提出警告。但在該模式主張者看來,這種腐敗還是要優於發達國家的腐敗,其含義與有關社論一樣,就是要公眾提高對腐敗的容忍度。
 
  上述言論,無意中暴露了一部分利益群體對腐敗的真實想法。舉其大者有三:第一,相對於民主和全面體制改革,腐敗是較小的惡;第二,腐敗是發展程度不高造成的,也只能通過發展而減少;第三,公眾要提高對腐敗的容忍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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