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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黨中常委改選趨冷有政治背景

http://www.CRNTT.com   2012-08-02 09:00:44  


 
  在“兩蔣”及李登輝時期,由於黨政一家,故國民黨中常會的權力頗大,幾乎“行政院”所有的重大決策,包括內閣部會首長的任免,都必須先經由中常會決定後,再由“行政院會”通過,“行政院會”幾乎成了國民黨中常會的“橡皮圖章”。由此,當時中常會的成員,雖然是由中央委員互選產生,但其結構比例卻是較為均衡,各重要部會首長及四大工商團體及工會的負責人,以及《中國時報》和《聯合報》的創辦人,都會獲得提名並無驚無險地當選中常委。實際上只不過是由黨主席提名,中央委員們“心照”投票而已。後來,在民進黨的“民主”訴求衝擊之下,曾對中常委候選人提名方式作適當改革,除保留一半應選名額仍由黨主席提名之外,另一半應選名額則是改由中央委員聯名推薦。有一屆的中常委選舉,“行政院”副院長施啟揚(曾兼任“陸委會”首任主委)獲得黨主席提名,而其妻子“小辣椒”李鐘桂卻也運作中央委員為她聯名推薦,自行參選,結果夫妻二人雙雙當選。

  但後來情況發生了重大變化。一方面,在《政黨法》制定頒布之前,各政黨受《人民團體法》規管,明確規定黨政分開,即使是執政黨也只能是人民團體,與其他在野黨沒有二致,執政黨的黨工不再具有公務員身份,執政黨的財務再也不能“黨庫通國庫”,因而其中常委在政務運作中的重要性就大為降低。另一方面,國民黨下台後,失去執政權,也就沒有“以黨領政”的權力。因此,中常會中也就缺少了政務官同志中常委。國民黨重新執政後,才又修改黨章,增添了“指定中常委”的構成部分。

  表面上看,國民黨實行集體領導,但由於歷史和制度上的原因,黨主席實際上是最有權力的人,因為黨主席掌握著中央黨部一級委員會的正副主委、正副秘書長的提名權,也掌握著部分中央委員和中常委的提名權。限於國民黨的政治倫理,副主席一般是榮譽職,實權有限。三十九席中常委是“全代會”及中央委員會閉幕期間的最高權力機構,但中常委往往成為黨主席的“近衛軍”,所以中常會往往淪為黨主席“一言堂”。再加上黨內具有直接民意支持基礎的精英黨員,長期以來在國民黨決策核心中所佔的比例偏低,因此在黨內進行重要人事與決策時,常常出現黨意與民意間的巨大落差,甚至出現學者所批評的“黨內獨裁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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