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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賁:有錢人在美國大選中並無優勢

http://www.CRNTT.com   2012-10-16 09:22:17  


2012年美國總統大選首場辯論會
  中評社北京10月16日訊/“在美國,金錢雖然是競選必不可少的,但選民並不會因為一位候選人募款有術就投票給他,而是要看他的政見和政策。有錢贏不了競選的例子數不勝數。無須過分強調金錢對競選政治的腐蝕作用,無制約的權力才是政治腐敗的原因,也才會造成金錢對政治的腐蝕。”華聲在線日前登載專欄作家徐賁的文章“美國競選不能用金錢買選票”:

  在美國,競選是一件花費昂貴的事情。根據2008年的統計,每個眾議院席位的競選費用為130萬美元,參議院的席位則為850萬。與競選相關的每一件事都得自行開銷,不能靠政府補貼,也不能白給白拿的。參選人多少得有幾個領工資的協助人員(不包括許許多多不計報酬的義工),他們幫助做研究,進行政策分析、策劃文宣和與選民的交流活動。參選需要印制文宣材料、做廣播和電視廣告、租用競選辦公室和其他場地、支付電話費用,添置辦公用品。競選總部還需要預備許多助選牌子,讓熱心的選民或義工領取回去,插在居民各家的前院或草地上。凡此種種,沒有一樣是不用花錢的。

  競選花的錢一分一毛都不能白拿“國家財產”(也就是普通納稅人的錢),所以都得由競選人和他的團隊來籌集,而籌集經費——給選民打電話、募款午餐或晚餐、請名人站台助陣——這本身就是非常花錢的事情。一般競選需要花一年的時間,在這一年里,開動競選機器就像經營一個小型的公司,但這個公司是沒有贏利的,資金來源也只有一個,那就是政治捐款。

  在有些人的印象里,政治捐款似乎是金錢賄賂政治的代名詞,大腹便便的資本家或特殊利益者抽著雪茄在密室里與政客交易,以金錢交換政治利益。其實,為了防止金錢和特殊利益集團不當影響政治,美國的選舉法對政治捐款有嚴格的規定。對每一個競選人每次競選,個人捐款最多不得超過2400美元,競選費用動輒上百或數百萬,任何一位競選人都不可能光靠有幾個富豪朋友的金錢資助就解決競選經費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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