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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以“國統會”一中涵義來理解此類議題

http://www.CRNTT.com   2012-12-04 09:01:24  


 
  其二,是中央社記者對台灣船舶在海南省所轄海域包括的三沙市等南海海域航行安全的擔憂的問題,其實這項地方性法規所規範都是“領海”,並不包括聯合國《海洋公約》所指的“經濟海域”等。即使是“領海”,也還有一個外國船舶可以“無害通過”的便利。何況,台灣船隻並非是外國船舶,因而無需杞人懮天。

  而“陸委會”對中國大陸新版護照的地圖涵蓋了台灣地區,及載有台灣日月潭、清水斷崖的圖片,進行抗議,聲稱這是“中華民國領土”,不是大陸統治權所及,大陸這種“昧於事實”、“挑起爭議”的行為,“傷害了兩岸的互信基礎”,“中華民國政府”絕不會接受,遭受到台灣地區輿論“違憲”之後,又再發出“新聞稿”,指責大陸的做法是“違反“九二共識”,呼籲大陸方面“尊重兩岸分治事實”。

  “陸委會”的作為,倘是擔心民進黨又見縫插針地進行攻擊,而不得不作個“樣子”的話,這尚可理解。但倘若是“硬橋硬馬”,代表其真實立場,則大可值得商榷,因為就如外界批評的那樣,是屬於“違憲”的言論了。

  實際上,“九二共識”只是因應兩岸之間進行談判的靈活措施,而不及於涉及到國家主權的範疇。相信,即使是馬政府在對外政策中的主張,也仍是按照《中華民國憲法》中“固有疆域”的主張那樣,“中華民國”對主權是及於整個中國大陸甚至還包括外蒙古的。如果在對外宣示領土主張時,是以“一中各表”及《兩岸關係條例》的定位來申述之,那就不啻是在宣揚“兩個中國”。何況,現行的《中華民國地圖》,也是將整個大陸也涵蓋進去。

  其實,如果“陸委會”那麼強調“九二共識”,就應回憶在“九二共識”形成的過程中,台灣方面是以“國統會”關於“一個中國”涵義的論述為依據的。既然如此,“陸委會”就應建議馬英九“總統”,將陳水扁宣佈“終止”的“國統會”和《國統綱領》恢復過來。這是理直氣壯的:

  其一、馬英九有份參與《國統綱領》和“國統會”關於“一個中國”涵義的擬制工作,這是馬英九的“歷史地位”之一。其二、“終統”是陳水扁的分裂國土行為,而陳水扁已被兩岸民眾以至是國際社會視為在政治上大搞“台獨”,在私德上瘋狂貪腐的壞人,將被他顛倒的歷史顛倒過來,就是孔夫子和國父孫中山先生所說的“大道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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