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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律讓民眾看清劉志軍的罪與罰

http://www.CRNTT.com   2013-04-15 15:23:25  


 
  劉志軍案牽出的其他鐵路官員

  張曙光 鐵道部原副總工程師兼運輸局局長

  蘇順虎 鐵道部運輸局原副局長兼營運部主任

  林奮強 呼和浩特鐵路局原局長

  邵力平 南昌鐵路局原局長

  聞清良 昆明鐵路局原局長

  羅金保中鐵集裝箱運輸有限責任公司原董事長

  郭文強鐵道部政治部宣傳部原副部長

  馬俊飛 呼和浩特鐵路局原副局長

  劉西林 廣東鐵路城際軌道交通設備製造有限公司原副總經理

  “劉跨越”身上的四大標簽

  延伸閱讀

  劉志軍案情揭秘

  【濫用職權】

  幫丁書苗非法獲利30億

  民營女企業家丁書苗,被認為是劉志軍案的關鍵人物。2011年1月,丁書苗被帶走調查,當年2月中旬劉志軍落馬的消息即被公布。

  調查顯示,丁書苗通過劉志軍非法獲利30億餘元。

  丁書苗與劉志軍的合作,主要是通過幹預招投標。方式是,由丁書苗指定相關國有企業,劉志軍幫助這些企業中標,丁按照工程標的額1.5%~3.8%的比例收取好處費。

  劉志軍先後幹預了50多單鐵路工程項目招投標,丁書苗指定的20多家國有企業中標,工程標的額超過1700億元。丁書苗共得“好處費”24億餘元。

  此外,丁書苗還成立多家高鐵企業,通過劉志軍,牟取暴利。

  【收受賄賂】

  巨資“打撈”落馬官員

  除幫助獲取巨額財富,劉志軍還提拔重用丁書苗推薦的幹部。劉志軍落馬後,他長期幫助丁書苗的“動機”問題,一直被媒體關注。

  根據記者掌握的信息,劉志軍落馬後曾說,他幫助丁書苗把企業做大做強,是為自己的仕途打造經濟基礎,以備在他需要的時候,丁書苗能為他奔走,並用金錢鋪路。

  丁書苗之外,劉志軍還大量收受鐵路系統內部人員賄賂。

  南昌鐵路局原局長邵力平等10名鐵路系統領導幹部及民營企業家,先後向劉志軍行賄共計1480餘萬元。涉及晉升職務、中標工程、安排車皮計劃、採購設備等方面。

  字畫、金銀製品、玉石、手表等也是劉志軍長期收受的物品,據悉他接受的近200件貴重物品,價值1300餘萬元。

  此外,與劉志軍相關的另一事件也再次被媒體關注。劉志軍之弟劉志祥曾任武漢火車站站長,因雇凶殺人、貪污、受賄4000多萬元,2006年被判死緩,據報道,劉志祥後被改判16年,而他在獄中仍能介紹鐵路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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