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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破:張王會藉“APEC”在北京舉行

http://www.CRNTT.com   2014-09-05 08:38:17  


 
  另一方面,“APEC”領導人非正式會議是屬於國際場合,為了恪守一個中國原則,兩岸事務官員不宜在國際場合進行正式會談。這個道理,與“習馬會”不宜在“APEC”領導人非正式會議的國際場合進行的道理,是一樣的。

  但如果北京和台北都有進一步的安排,在“APEC”領導人非正式會議結束後,王郁琦離開雁栖湖酒店,卻仍然繼續留在北京,與張志軍進行正式會談,那就是正式的“張王會”,而且意義更為重大了。

  是否會有此安排?現在還不得而知。從積極的方面看,由於發生了“太陽花學運”和“張顯耀案”等事件,對兩岸關係的發展造成了一定的干擾,而且也帶出了過去未曾遇到過的新問題,就更應該在北京進行正式的“張王會”。一方面,藉此宣示,兩岸關係發展不會因為發生了干擾事件而停滯,而是將會克服困難,繼續前進,並籍著“張王會”這種性質和層次的制度性會談,對如何解決兩岸關係發展中所遇到的“新出現”及“深層次”的問題進行認真探討,這是屬於兩岸積極性、事務性協商的海峽兩會談判,因受到體制和授權限制而無法承擔及難以達成的。

  另一方面,也是籍著“張王會”的舉行,在王郁琦遭遇“張顯耀案”困擾之際,給予送暖,而且也是讓國台辦籍此與所謂“洩密案”以至是“共諜案”的“關係”,展示自己的光明磊落、理直氣壯。否則,國台辦“投鼠忌器”,閃閃躲躲,反而授人以柄。因此,無論是國台辦還是陸委會,不要僅僅滿足於在“APEC”峰會上的“張王會”,而是應當創造機會,爭取實現在“APEC”峰會後的北京正式“張王會”。

  但無論是否會有正式“張王會”,台北方面在正式宣佈有關“張王會”的安排時,應該吸取去年的教訓,應由陸委會宣佈,而不是由“外交部”宣佈。誠然,“APEC”是國際組織,中華台北的代表出席“APEC”峰會的實務安排也是由“外交部”操辦,但對在兩岸領導人(領導人代表)會面時,雙方的兩岸事務幕僚在陪同時進行會面的宣布事宜,則基於一個中國原則,也基於台灣地區的“憲法”定位,應由陸委會來宣佈。當然,也是為了凸顯陸委會的主導地位。

  來源:澳門新華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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