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 ->> 文化大觀 】 【打 印
【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第4頁 第5頁 第6頁 】 
中評深度專訪:田飛龍析香港外籍法官爭議

http://www.CRNTT.com   2017-03-17 00:02:58  


 
  中評社對話田飛龍,專訪全文如下:

  【外籍法官對香港穩定構成威脅 可引起社會波動】

  中評社:此前“七警案”引發爭議時,您談到“外籍法官影響香港社會穩定”,這後來也引發了社會上比較廣泛的討論,您當初為什麼會有這樣的判斷?

  田飛龍:這樣的判斷主要是因為外籍法官在涉及香港社會運動,比如“港獨”這類案件中,在裁判法理上難以兼容國家主權、安全,以及國家發展利益的考慮。外籍法官會按照普通法適用地區的社會運動抗爭者的案件先例,去進行裁判。

  那麼,這樣一種裁判會比較偏向抗爭者的權利,較為嚴厲地對待警察權力,這樣會使得法官的裁判在香港本地管治當中產生不良的公共政策誤導效應,出現“造反無過,鎮暴有罪”的扭曲性法治理解,從而產生對基本法秩序的威脅,因此說對香港繁榮穩定構成一定威脅。

  中評社:主要問題就是外籍法官無法認清基本法秩序的一國法益?

  田飛龍:主要是外籍法官難以認知和維護基本法當中國家的主權和安全利益。其為客卿,這一點雖不必苛求,但也不可縱容其反向操作。

  中評社:社會上有一種聲音,認為不能夠因為個案的判罰,就質疑外籍法官的存在,畢竟香港是多元社會,同時國際化程度又高,外籍法官存在是符合香港國際都市的定位,您怎麼看?

  田飛龍:這是對香港既往殖民屬性的理解。我確實承認香港是二元屬性。從歷史上來看,香港確實是一個國際化大都市,但同時回歸之後,香港正逐步按照“一國兩制”和基本法的塑造轉型為中國的特別行政區,所以香港在國際大都市以及中國特別行政區的雙重身份上,就決定了法治具有雙重屬性。這種雙重屬性在香港法治運行較為穩定、社會較為安定之時,不會產生衝突。一旦香港產生社會運動,法治運行遭到了激進運動的挑戰時,就會產生強烈波動。

  香港的法治首先應該要去維護作為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屬性,以及該屬性之下中國的國家利益,而不是片面地強調或是拔高香港作為國際城市所具有的法治特殊性。
 


 【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第4頁 第5頁 第6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