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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民富”創造更加公平的環境

http://www.CRNTT.com   2010-10-25 08:31:38  


在繼續致力於“國強”的同時,加快“民富”的步伐已經提上了今後五年黨的重要日程。
  中評社北京10月25日訊/黨的十七屆五中全會提出,要繼續保障和改善民生,努力提高居民收入在國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勞動報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未來五年要使城鄉居民收入普遍較快增加。這就意味著,在繼續致力於“國強”的同時,加快“民富”的步伐已經提上了今後五年黨的重要日程。

  經濟參考報發表葉建平文章表示,改革發展至今,中國綜合國力大大提高,國際地位與日俱增;但相對於“國強”來說,“民富”的步伐還比較落後。雖然中國居民的奢侈品消費已躍居全球第二,國外各種高檔商店和豪華會館里也不乏中國人的身影,但國人貧富差距已經越來越大。今天,不僅全民收入占GDP的比重比30年前下降了許多,城鄉差距、行業差距、國有企業與社會平均水平差距、最高收入人群與最低收入人群差距,也都比30年前擴大了許多。這種貧富差距很大程度上是由現有稅收、政策和法律的不完善造成的。

  文章指出,在初次分配領域,眾多勞動密集型企業稅負普遍偏重,影響了職工可支配性收入的增長;擁有行政或資源性壟斷的國有企業,卻以很小的成本創造了巨大的財富,職工收入也水漲船高。壟斷資本甚至與權力資本遙相呼應,合力吸“金”,在百姓收入增長遠低於GDP增長的大背景下,加劇了社會的分配不公,製造了許多社會矛盾。

  在二次分配領域,由於設計不盡合理,目前的稅收制度很難發揮平衡貧富差距的作用。具有“劫富濟貧”功效而在國外被稱作“羅賓漢稅種”的個人所得稅,目前在中國起徵點仍然過低,導致中低收入者成了個人所得稅的主要承擔者。遺產稅的缺失,無形中增加了許多不用靠奮鬥就很容易獲得財富的“富二代”,加重了社會的不公平。房產稅在個人持有房屋環節上的長期缺位,一定程度上助長了社會炒作心理,在推高房價的同時也加重了百姓的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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