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悲憤囚徒孫大午

http://www.CRNTT.com   2012-06-29 12:31:56  


 
庭審時,我哭了兩次

  當我第十次來到大午集團,終於看到孫大午先生走出監牢,那天上午,我第一次繞整個大午集團散步,腳下是滿地凝霜的枯草。三個多月的時間裡,每一次匆匆離別,都有一種感動,我在幫助一個值得尊敬的人。 ──許志永

  2003年10月30日上午,庭審現場來了很多記者,由朱久虎、張星水和許志永博士組成的律師團,為我做了無罪辯護。許志永的辯護詞讓我終身難忘:“今天被審判的不應該是孫大午,而應該是中國僵化的金融管理體制!”

  庭審的時候,我哭了兩次。第一次是他們拿證據給我看,說那是存款條。我說上面明明寫的是借款條,難道你們不識字嗎?他們就衝我吼:孫大午,你認罪吧!你老婆批捕在逃,你兩個弟弟在看守所押著,你家裡還有兩個80多歲的老人!我想到我的母親,哭了。第二次我是感動。庭審人員說:孫大午你道德高尚,作風正派,但是我們不是按照道德辦事,是按照法律辦事。我又流淚了。難道法律和道德不應該是一致的嗎?那到底是法律錯了,還是道德錯了?

  最後讓我做陳述的時候我說:如果這個事情一定要有人承擔責任的話,我願意承擔。我希望給我一個機會,讓我把企業搞下去。

  那天的庭審一直持續了6個小時,我等到了我的判決書,宣布大午集團犯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處以罰金30萬元;我犯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罰金10萬。

  對判決結果,我是滿意的。後來很多人問我,我沒有討到無罪的說法,還是被判了刑,甘心嗎?我當然不甘心,可是我畢竟做不到方孝儒那樣啊。我知道我的弟弟還在關押,我的父母都經不起任何的折騰,我能出來,這就是最重要的了。十天的上訴期滿了,我選擇不上訴,結果第二天,我的弟弟們就被無罪釋放了。

  自從回家後,我做過很多思考。有時我也想,這非法與合法之間也沒有明顯的界限,這些問題從法律上也沒有理順,也說不清楚。一是從程序上沒有理順,二是從法理上沒有說清楚。

  程序上,比如說,這種違法行為是不是與銀行有關,就由銀行來管,我們是不是可以和銀行打行政官司。銀行來查、來罰款,說你違規了。好像銀行有給我並沒處罰,馬上就進入刑事訴訟。而這種情況不僅在金融部門,在其他部門都有這種現狀存在。比如偷稅,即使你從來沒有偷稅,他們也可以把你抓起來,這樣行政處罰就沒用了。我想今後是不是先從行政處罰開始,給企業一個較平等的申辯機會。

  第二個,從法理上沒有界定清楚,就是說,借一戶是合法,借10戶是合法的,借100戶就是違法了?比如我的企業有4000多人,和我孫大午沾親的,比如借孫二午的錢是合法的,那麼借二午的親戚家的錢,比如他岳母的錢,由二午去借,那是不是就違法了?你不能認為和董事長沾親的就是合法的,不沾親的就是違法的,這些問題也說不清楚。我想,這個借款只要是熟人和朋友,你能借出來,也願意借給你,只要能真實表達,那麼就符合民法,是自願的。可是現在說符合民法,但又不符合金融法,不符合刑法,所以說在法理上也有問題的。

  很多人問我經過這事以後,我有什麼改變。其實思想上的改變沒有,我還是孫大午,堅持我以前的性格。要說生活上的改變,那就是我原不抽煙,但這件事之後,我開始抽煙了。

我發明了私企立憲制

  回首噩夢已經年/親人仍舊淚漣漣/別說晴天愁陰影/本分農民耕田難/自由勞動生財富/淳風化雨多善男/不是大午花一點/萬國遍呈桃花園 ——孫大午

  這次入獄,讓我認識了很多的朋友,其中包括柳傳志。2003年10月31日,他在電視上看到我“定罪”的消息後,以個人名義給大午集團發來了傳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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