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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五”要縮小初次分配環節收入差距

http://www.CRNTT.com   2016-04-05 07:41:35  


初次分配是收入差距和收入流動混亂的根源,“十三五”期間,在初次分配環節縮小收入差距應該成為收入分配的調控重點。
  中評社北京4月5日電/“十二五”以來,中國的宏觀分配格局有所改善。但拉大中國收入分配差距的很多體制性和機制性的因素並沒有被完全消除,需要在“十三五”期間下大力氣克服,從而為建立一個有穩定預期的收入流動秩序和收入分配趨向公平的體制機制,為向“橄欖型”的社會過渡。

  經濟參考報發表中國社科院經濟研究所鄧曲恒、張平、孫婧芳文章表示,中國正處於經濟社會轉型期,收入差距的高企在很大程度上是市場發育不成熟和改革措施不到位所致。初次分配是收入差距和收入流動混亂的根源,“十三五”期間,在初次分配環節縮小收入差距應該成為收入分配的調控重點。再分配政策是初次分配的有益補充,要充分發揮再分配對收入差距的調節作用。再分配政策的成本和收益必須予以綜合評估,盡量減少再分配對效率的過多傷害。中國仍是處在發奮圖強的時代,收入流動秩序就是要讓人們能靠勤勞工作,提高人力資本、積累家庭財富來提升家庭收入。通過深化改革勞動力市場,清理阻礙收入縱向流動的各種制度障礙,激勵人在機會平等的基礎上積極進取,並通過再分配將收入差距控制在適度範圍。

  “十二五”期間收入分配調控初見成效

  文章介紹,宏觀分配格局得到改善,居民收入差距有所縮校由於初次收入分配出現了不利於勞動者的趨勢,因此也導致普通勞動者難以參與對經濟增長成果的分享。為改善宏觀分配格局,“十二五”規劃提出,要努力提高居民收入在國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勞動報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統計數據表明,“十二五”以來,居民收入在國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逐漸得到提高。而勞動報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則在2012年有了大幅提高。

  改革開放初期,中國的收入分配呈現出平均化的特點。世界銀行的估計表明,1982年中國居民收入的基尼系數僅為0.3。此後,從1988年至2007年間收入差距呈現出不斷擴大的趨勢。但基尼系數從2008年開始連續6年有所回落,2013年基尼系數降低為0.473。基尼系數在最近幾年的持續下降趨勢,似乎印證了庫茨涅茲“倒U型”拐點的到來,但最近幾年基尼系數的降低是否就一定預示收入差距會在今後得到持續縮小,還需要進一步的追蹤與研究,政策制定者不能對收入差距問題掉以輕心。

  從居民收入分配的結構來看,城鄉收入差距、地區收入差距、行業收入差距以及社會成員之間的收入差距是居民收入分配的突出問題。“十二五”規劃指出,要有效調節過高收入,努力扭轉城鄉、區域、行業和社會成員之間收入差距擴大趨勢。從現有的統計資料看,這些政策目標已經得到初步實現。“十二五”以來,城鄉收入差距、地區收入差距、行業收入差距都得到了抑制。

  中國收入分配領域的突出問題

  文章認為,“十二五”時期收入分配調控初見成效,但是,收入分配領域仍存在著一些突出問題,阻礙了收入差距的進一步縮小,需要在“十三五”時期著力加以解決。

  (一)初次分配體制仍需進一步改革

  初次分配階段是收入差距產生的源頭。初次分配要處理好效率和公平的關係,尊重和鼓勵公平的收入差距。收入差距既包括公平的收入差距,也包括不公平的收入差距。如果社會經濟主體都通過合法的途徑獲取報酬,而且所獲得的報酬與貢獻相一致,由此產生的收入差距就是公平的收入差距。在市場經濟條件下,人力資本等生產要素的回報率不斷提高,但由於個人在勞動、資本等生產要素方面存在種種差異,因此在初次分配中不可避免地會產生收入差距。因市場競爭所致的收入差距有助於生產效率和資源配置效率的提高,同時也合乎公平原則。

  不公平的收入差距是指部分社會經濟主體通過壟斷、腐敗、尋租、造假等違法違規行為和不正當競爭行為攫取經濟利益而導致的收入差距。不公平的收入差距使得人們的努力與回報不相一致,而公平的收入差距能夠發揮對經濟主體的激勵作用,引導人們通過誠實勞動、合法經營獲取正當經濟利益。公平的收入差距合乎效率準則。只要公平的收入差距被控制在合理範圍之內,就有助於激發人們的積極性。而不公平的收入差距破壞了市場秩序、競爭規則和法律制度,損害了正常參與市場競爭的經濟主體的利益,既缺乏效率,也有損公平。

  在初次分配階段,收入差距應是市場競爭結果的最終體現。由於目前中國處於經濟社會轉型期,市場發育尚不完善,因而部分收入差距不具公平性。

  (二)收入流動機制尚未理順

  過程公平並不一定就能導致最終分配結果的公平。因為人們在教育、個人禀賦、家庭經濟資源等方面往往有所不同,在起點上就存在差異。即使分配環節的過程公平能夠得到保證,起點差異仍會導致分配結果的不公平性。確保起點的公平,不僅能促進最終分配結果的公平,而且能夠促使經濟主體充分參與市場競爭,進而促進效率的提高。人們在教育上的差異並不都是公平的,家庭經濟條件、當地的教育供給、父母親對教育的重視程度等方面的差異會導致人們有著不同的教育狀況。教育的不公平無疑是起點的不公平,儘管教育參與分配的過程呈現出公平性,但分配的結果公平並不一定就能得到保證。

  中國初次分配收入的不平等程度在數值上與OECD國家相差不大。但OECD國家通過稅收和轉移支付等再分配政策,使得可支配收入的分配不平等程度大為降低。相比之下,中國的再分配政策的收入分配調節效果還有待提高。優化再分配政策,無疑可以起到縮小中國收入差距的作用。然而,再分配政策不可避免會涉及對社會經濟生活的直接干預並增加行政成本,一些再分配政策可能會扭曲市場運行,損害經濟效率。

  應該看到的是,OECD國家的市場發育較為完善,所形成的收入差距大部分為公平的收入差距。相比之下,中國正處於經濟社會轉型期,收入分配秩序尚未完全理順,因壟斷、尋租、腐敗等因素而產生的不公平的收入差距在總體收入差距中的份額仍不可忽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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