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毅夫:科舉與弊案 | |
http://www.CRNTT.com 2020-08-12 00:01:46 |
在科舉弊案的手段裡,“帶小抄入場”可以是個人作案,屬於小伎倆;動作大的,須合夥作案的有“雇槍手替考”和“送關節”等。台灣作家張大春的《放槍》對“槍手”的行徑有很生動的描寫。我今天要從《清稗類鈔》引述和舉例,說明“送關節”的情形。 徐珂《清稗類鈔》(中華書局,2010)記:“考官之於士子,先期約定符號,於試時標明卷中,謂之關節,亦曰關目。大小試皆有之,京師尤甚,每屆科場,送關節者紛紛皆是。或書數虛字,或也歟或也哉或也矣,於詩下加一墨圈者銀一百兩,加一黃圈者銀二百兩”,又舉例而言之曰:“某科題為‘子謂子夏曰'全章,某生與考官暗通關節,令於破題中連用四個一字,某破題曰:‘儒一而為不一,聖人一勉之一誡'之焉'。榜發果掇高魁”雲雲。 我在《清稗類鈔》裡還找到一個具體的事例:“光緒癸巳,殷如璋、周錫恩銜命南下,主試浙江,至蘇州,船泊閶門外。時蘇州府為王可莊太守仁堪,循例謁見。談次,忽有人以密函至,立待複書。功令,典試者在途,不得與戚友通音問,防弊也。殷得密函,請王啓視,王閱之色變,即呼拿下書者。書中所言,皆賄買關節語,并一萬兩銀票一張,署名者周福清,周即浙江翰林院庶吉士散館授知縣,革職內閣中書者也。殷見事已洩,亦拍案大怒,請將下書者嚴究,以明心跡。於是周遂被禍。”清光緒癸巳為1893年,為了“恭賀太後六旬萬壽”即60歲生日,各省舉辦鄉試恩科。“銜命南下,主試浙江”的殷如璋是清同治十年(1871)辛未科二甲第17名進士,下書“送關節”者周福清是同榜三甲第15名進士,殷、周二人有同年之誼。周福清為子侄5人向殷賄買關節,送“一萬兩銀票一張”。當時啓視密函“即呼拿下書者”的蘇州知府王仁堪是福州人,清光緒三年(1877)丁丑科狀元。殷如璋、周錫恩為正、副主考的浙江鄉試清光緒癸巳恩科發生弊案,有人撰聯諷其事,曰:殷禮不足征,業巳如瞆如聾,那有文章操玉尺;周人有言曰,難得恩科恩榜,全憑交易度金針。 附帶言之,周福清是現代名人、浙江周氏三兄弟(周樹人、周作人、周建人)的祖父。 (作者系廈門大學台灣研究院講座教授、全國台灣研究會副會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