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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鄭月娥:須加強香港國安法宣傳教育

http://www.CRNTT.com   2020-12-05 00:03:40  


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林鄭月娥
  中評社香港12月5日電(記者 張心怡)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昨日在2020年“國家憲法日”網上座談會發表視像致辭。林鄭月娥指出,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是國家憲法的根本宗旨,亦是“一國兩制”不能觸碰的底線。她強調,在推動認識《憲法》和《基本法》的同時,也必須加強對《香港國安法》的宣傳教育,嚴肅、認真地向公眾灌輸有關知識。
   
  “國有國法,家有家規。”林鄭月娥提到,每個國家都有一部規定國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務,保障國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以及設立治理國家的各個機關的法律;不少國家都有國家憲法日,讓國民慶祝國家的成就,不斷溫故知新,從憲法角度了解國家的最新發展。

  林鄭月娥稱,追本溯源,香港特別行政區是根據《憲法》第三十一條設立,而特區實行的制度亦是根據《憲法》制定,即在三十年前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通過並頒布的《基本法》,自1997年7月1日起施行。《憲法》和《基本法》共同構成香港特區的憲制秩序,訂明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各種制度,即按照“一個國家,兩種制度”的方針,因此,在任何時候,任何情況,要全面準確貫徹“一國兩制”,須依照《憲法》和《基本法》辦事。這也是我在2020年《施政報告》有關完善“一國兩制”章節中所強調的。

  林鄭月娥表示,香港回歸祖國二十三年多,社會對國家《憲法》和《基本法》的認識仍有不足,加上別有用心的人故意扭曲中央和特區的關係,甚至將“一國”和“兩制”對立起來,令香港社會產生不少爭拗、矛盾、甚至對立。例如,當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決定從國家層面訂立《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並根據《基本法》第十八條納入附件三在香港執行時,就被錯誤形容為破壞香港的高度自治;當全國人大常委會應特區行政長官請求從憲制層面處理特區立法會“真空期”和議員資格問題時,又會被誣蔑為干預香港事務。有見及此,今年的《施政報告》中指出,當前其中一項急切要做的事,是對特區的憲制秩序和政治體制正本清源,撥亂反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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