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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助政策能量 激發民資活力

http://www.CRNTT.com   2009-09-04 10:27:51  


如何激活民間投資,對鍾情儲蓄的中國人是一種挑戰。
  中評社北京9月4日訊/繼國務院常務會議8月中旬研究部署促進中小企業發展後,由國家發改委牽頭制定的《關於進一步鼓勵和促進民間投資的若干意見》,即鼓勵民間投資“20條”,已於近日上報國務院。

  第一財經發表社論表示,支持民間投資發力的政策措施陸續浮出水面,一個直接背景正是政府冀望通過拉動民間投資來彌補公共投資的不足。儘管中國經濟回暖基礎逐漸確定,但仍然處於爬坡階段,相關政策的力度不可輕易放鬆。由於前期主要依賴政府主導投資來拉動經濟增長,未來爭取民間投資在公共投資發力之後的有效跟進,其必要性與緊迫性也日益增強。

  同時,民營中小企業是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重要力量。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是保持國民經濟平穩較快發展的重要基礎,是關係民生和社會穩定的重大戰略任務。眾所周知,在金融危機衝擊之下,民營企業,特別是外向型出口企業受到的影響更大。在這個背景下,要扶持中小企業、激活民間投資,就需要一定的扶持措施,使其“休養生息”,恢復元氣,進而發揮出特定的作用。

  文章稱,從長遠而言,非公企業作為中國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近年來在理論上已經得到相當的重視。中央一直在強調,進一步發揮民營企業和民營資本的作用,現實意義明顯。而近年來最大力度的動作,當屬2005年初的非公“36條”,一度刮起旋風。遺憾的是,非公“36條”幾年來的落實卻是舉步維艱。

  可以說,當前強調對於中小企業的扶持及對於民間投資的鼓勵,既是短期目標刺激下的手段,亦是長遠需要形成的考量。無論如何,從政府角度而言,為民營經濟創造出公平競爭的環境,消除民營經濟發展的障礙,使其真正享有“國民待遇”,都是必需而緊要的任務。

  民營企業發展面臨的很多困難,說了多年,已屬老生常談。比如,在一些領域,還存在市場進入壁壘的問題;民企融資困難,長期難以得到根本性的解決;一些行政部門審批事項繁多,既給民營企業發展增添了阻礙,也打擊了很多創業者謀求發展的士氣,等等。這些問題,積澱已久,認識容易解決難。

  文章指出,值得注意的是,在中國經濟受到全球金融危機衝擊、力爭保增長的過程中,還遺憾地出現了“民消國長”的現象。在混合所有制企業中,究竟是國有控股,或是民資控制,或是有動態調整,原本都是正常的事情,但之所以稱為現象,是指在一些競爭性的領域,一些地方以行政性的手段,而非依靠市場方式,進行資源整合。如在鋼鐵業的併購潮中,“民消國長”的現象較為凸顯,其背後隱藏著降低效率等多方面的損失;在房地產業中,央企表現得越來越強勢,這跟國有資本在這一競爭性領域中的定位不相吻合。

  還應該注意到的一個背景,是一些行業存在著較為嚴重的產能過剩。產能過剩當然與過去的經濟增長模式、地方保護主義及產業核心技術的缺乏等問題息息相關。同時,目前正在實施的經濟刺激計劃,也可能加劇相關行業產能過剩的問題。這個現實,或會影響部分民營企業參與實體經濟的積極性。

  文章表示,從國務院常務會議對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部署,以及媒體報道的鼓勵民間投資“20條”的相關內容看,政策的重心落在了擴大市場准入範圍、研究設立更多面對民企的融資平台、稅收減負政策,以及删減繁多的行政審批手續來為民企“鬆綁”等多個方面,針對性可謂相當強,也極具現實意義。

  這就是說,為了爭取民間投資的有效跟進,充分發揮民營企業的重要作用,中央在下大的決心,試圖努力打破一些壟斷行業形成的固有格局,改變部門利益“綁架”公共利益的現象。同時,通過在許多領域,包括服務業當中降低門檻,吸引民間資本的進入,並力圖打破金融抑制現象,針對性地開拓融資渠道,提高民間投資能力。無疑,如果這些政策能夠達致預期目標,則其意義不僅僅在於短期的鞏固經濟復甦的成果上。

  文章最後說,當前為人所關注的扶持中小企業、激活民間投資的這些政策,有的放矢,但關鍵在於落實。得不到有效落實的政策,再精致完美也是空中樓閣。非公“36條”曾讓人們感嘆不已,人們自然希望,此輪在推動民營企業發展方面的政策發力,將激發企業和企業家的創造力,以創新和優化的供應,刺激需求,推動中國經濟的健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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