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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鐵:國外為什麼沒有央企“地王”

http://www.CRNTT.com   2010-03-27 08:27:16  


 
  我國央企高管其實也是政府官員,兩者經常交叉任職,而國外普遍實行嚴格的政企分離。德國政府明確規定,國企高管及其下屬不能來自政府機構,這被稱為企業直接經營者的非政府官員化原則。法國法律規定,政府的部長或議員不得參加董事會,政府官員一旦被任命為國有企業的董事長,便不再擔任政府職務。國有企業的董事長和總經理雖然要由政府委派,但必須選自企業界,是真正的職業經理人。

  這些職業經理人為國企還是為私企工作對他們來說都沒有多大的區別,他們都只是雇傭來的管理者。對他們工作的評價歸根到底都是由各級議會,也就是公眾的代表決定的。工作是否合格只有一個根本的標準,不在於賺了多少錢,而在於公眾是否滿意。

  更重要的是,由於國企都列入各級政府預算,分配由議會說了算,錢賺的多少都是作為國企紅利由全民分享。絕不會任由國企內部和主管部門處置,形成特殊的利益集團。

  這樣一來,錢賺得多還是少,不會成為國企高管工作是否合格的主要評價標準,更不可能將收益裝入自己的特殊利益集團的腰包,因此,這些國企就不存在與民爭利的動力。相反,他們最忌憚的,就是公眾的不滿。

(來源:《時代周報》作者:李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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