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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原“中美合作所”抗日功勛 | |
http://www.CRNTT.com 2012-08-11 09:14:13 |
“中美兩國為摧毀共同敵人,求得軍事上之勝利,特設立中美特種技術合作所,以完成此項任務。……條文如左: “一、為求在中國沿海、中國淪陷地區及其他日敵各占領地區、打擊吾人共同敵人起見,特在中國組織中美特種技術合作所,其目的在以中國戰區為根據地,用美國物資及技術,協同對遠東各地之日本海軍、日本商船、日本空軍及其占領地區內之礦產、工廠、倉庫以及其他軍事設備予以有效之打擊。……三、為便於業務之進行,美國願以無代價供給一切物資。……五、本所設主任、副主任各一人,主任由華方任之,副主任由美方任之。 “九、本所設有遠程空中偵察隊,配有飛機器材及研譯、判讀、照相之人員。此隊之目的,乃在中國淪陷地區及遠東各占領地區內,攝制並判讀各項敵人活動之照片,使本所對凡能見到敵人之各項活動,保持確切之認識,以便實施種種之打擊。除駕駛員外,其攝制之人員大部以華方人員任之。……十、為便於在中國沿海各港灣實施布雷,俾適時打擊敵人船只起見,得由美方派遣飛機,測量港灣地形,並由華方派員參加。其所測繪之地圖,與攝成之照片,專供本所使用並保管,不得攜往他處,以免洩露軍事上之秘密。……十一、本所設宣傳組,對中國淪陷地區及其他日本占領區內之敵人與人民,從事心理戰爭。其全部需用之器材,由美方供給。如無線電發報機、錄音機、特種攝影機、印刷機等,並由美方負責訓練華方使用此項機件之人員。……十四、本所奉准指定之發報台,得與中國境外之美國海軍無線電台通報。惟本所所有其他各電台,則限制僅用於本所之各有關業務。……十八、本所為偵察敵情,對於敵電海、陸、空三部分之密碼,均實施偵收、研譯。是項偵譯工作,由美方派員負責設計、指導,由華方派員參加工作。偵收與研譯之敵碼,應由本所之主管部門,在本所辦理,以免宣洩。本所偵譯敵各種密碼之結果,有呈報兩國軍事當局參考之必要者,須經主任、副主任審核,決定後分報之。 “十二、本所於重慶、華盛頓兩地派駐人員,辦理中美兩國情報互換事宜。……十六、本所各種訓練人員,除由美方派遣技術訓練負責人,及各種技術訓練之設計、指導人員外,其他之教職員及學員均由華方選派之。訓練課程及其進度由主任、副主任商定之。受訓人員結業後之派遣,經考試及實際測驗及格後,由主任、副主任決定分發之。……十七、本所對各受訓學員,及各部門之華方人員,其在受訓與工作時間,均應有詳盡之記錄,凡成績特別優異,在合作工作上有送美研習之必要者,經本所選定呈舉蔣委員長批准後,得送美研習。美國政府對該項學員,均供給居住、學習及來回旅費。 “十九、本所本部設於中國戰時首都所在地重慶,並按實際情況之需要,在各地分期設立前進工作隊,辦理有關爆破、偵察、瞭望、氣象、對敵宣傳及其他有關本所工作之交通事宜。茲暫定下列各城市,設立前進工作隊:1、贛州;2、辰溪;3、溫州;4、衢州;5、福州;6、漳州;7、大亞灣;8、海康;9、北海;10、廣德;11、立煌;12、常德;13、衡陽;14、洛陽;15、海州附近地區;16、臨沂附近地區;17、蘭州;18、五原;19、保山;20、車裡;21、安西;22、拉薩;23、迪化。 “廿一、本所所需之爆破無線電、武器彈藥、交通、攝影、氣象、化學、印刷、醫藥等,以及各項工作所需要之一切器材,均由美方供給,並負責運抵重慶,交本所派員管理。其自重慶運往各工作地區之運輸,均由華方負責。 “廿二、華方人員之薪給,及其工作之費用由華方負責。……廿三、美方人員之薪給,極其工作之費用由美方負責。……廿五、本所在緬甸、泰國、安南、朝鮮、台灣等地全部工作之進行費用,由美方負擔之。 “廿七、本協定……有效期間自協定簽訂之日起至同盟國對日戰爭結束時停止。”(孫丹年《中美合作所與太平洋戰爭》陝西人民出版社2012年5月版) 很明顯,按照上述協議設立的“中美特種技術合作所”只是一個以打擊日本為目的,組織上以中方為主、以美方援助形式構建的跨國軍事合作機構,在協定字面上並沒有看到任何反共字樣。 中美合作所成立之後,蔣介石很快批准實施了《中美特種技術合作所工作計劃綱要》,綱要中規定中國方面參加合作的力量主要是戴笠的軍統機構及其下屬部隊——“現有沿海之情報布置與各鐵路破壞隊、軍委會別動軍與忠義救國軍及泰國挺進軍”。他們由中美所訓練和裝備並接受中美聯合指揮,稱作“特種作戰部隊”。這些部隊的具體任務是:“在敵人占領地區,布置情報工作,搜集敵軍事、政治、經濟、外交各種情報”;“在敵占領區內重要城市、鐵路、公路、河流、礦產,及中國與安南、泰國沿海各軍商港灣、島嶼,利用各種力量與方法,對敵予以不斷之打擊”。“按目前軍事上之需要,側重平漢、津浦與京滬杭鐵路沿線,及武漢與中南半島,以及中國南海各地工作之策進,將來並隨戰況之推移,將工作重心,漸次向北推進。”“加強別動軍及忠義救國軍與泰國挺進隊及軍統局各鐵道破壞隊,從事敵後之擾亂、突擊,及破壞敵軍機場、交通、資源、礦產、工廠、倉庫,並策動工人罷工,以減少其生產”。(《中美特種技術合作所工作計劃綱要》,轉自張霈芝《戴笠與抗戰》,第344—348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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