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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律賓提“訴狀”如意算盤是什麼?

http://www.CRNTT.com   2014-04-19 09:23:24  


菲強闖仁愛礁 朝中方擺V字手勢   
  中評社北京4月19日訊/(評論員 張迎春)中菲南海爭端近期又開始升溫。上個月底,菲律賓正式向國際海洋法法庭提交了“南海仲裁”申請書,指稱中國的南海“九段線”違背《聯合國海洋法公約》(以下簡稱《公約》),宣稱菲方對仁愛礁等爭議島嶼擁有“唯一主權”。菲雖然為其在南海的非法權利主張披上“合法”外衣,但這外衣如同皇帝的新裝一樣虛妄,要借此達到非法侵佔中國領土的目的,並不現實。 

  據菲律賓外長德爾•羅薩里奧所言,菲方此番提交的“訴狀”共有10章,僅第1章就有270頁,內容是菲律賓針對可用法律及相關證據所做的分析,其餘9章則為支持菲方主張的文件證明及地圖,總計將近4000頁。該“訴狀”提出了三點請求:指控中國在南海的“九段線”(又稱“斷續線”)主張違反《公約》,是無效的;宣布中國在南中國海的海洋權利必須且只能以《公約》為基礎;宣稱中國應停止“這些非法活動”。 

  在2012年4月中菲黃岩島對峙受挫之後,菲律賓心裡很清楚,靠軍事手段已從南海撈不到什麼好處,於是將賭注押在了國際仲裁上面。為此,菲律賓不惜花費重金,聘請美國著名的律師事務所操刀此事。 

  但是,菲方所提“訴狀”雖然煞費苦心,其論證邏輯卻存在著種種漏洞。 

  由於根據《公約》成立的國際仲裁庭並不受理與主權有關的爭議,菲律賓的“訴狀”處心積慮地將焦點放在了對中國“九段線”合法性的質疑上,強調以《公約》作為判定南海主權爭端的准繩,企圖瞞天過海,將領土爭端轉換成國際仲裁庭可以受理的案件。但事實是,南海九段線由來已久,最早提出於上世紀40年代,比1994年生效的《公約》還早了半個多世紀。菲律賓強行以後者推翻前者,顯然是違反了“條約不溯既往”的國際法重要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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