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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岸關係堅冰融化祕辛多?李慶平慨然答中評

http://www.CRNTT.com   2016-01-06 00:08:26  


當年台北故宮文物來美參展時與美方官員談論展覽事宜 李慶平提供
 
   為“辜汪會談”打前站

  1993年4月27日至29日,經過海峽兩岸的共同努力,備受矚目的第一次“汪辜會談”在新加坡正式舉行。“汪辜會談”的舉行就加強兩岸經濟合作和科技、文化、青年、新聞等領域的交流進行了協商,簽署了4項協議,受到了海峽兩岸和國際社會的普遍好評,標誌著兩岸從對峙走向交流協商的開始。

  在“汪辜會談”舉行之前一周,李慶平帶先遣小組抵達新加坡,負責安排會談有關事宜。先遣小組主要任務是安排海基會代表團的食宿;為台灣近百位記者協調有關電訊、交通事宜;拜會新加坡“海皇大廈”有關人士,在會談期間做適當的安排;最重要的是拜會新加坡外交部,確認地主國如何支持與對待兩方代表團。在同新加坡外交部秘書及禮賓司司長等官員溝通後,李慶平安排了兩部白色賓士280及小巴士一部,提供辜振甫董事長、邱進益祕書長及其他代表團成員乘坐。

  李慶平回憶,兩會雙方的先遣小組預先就會談中容易產生尷尬的問題進行了討論,例如座位如何安排。經協商確認,雙方在同一時間經由會議廳的兩扇門入場,一天兩次談判,雙方輪換兩邊座位入座。又如雙方約定:一、兩會之間正式協商的會議,稱為“會談”。二、兩會負責人或代表見面而不協商,稱“會晤”。 三、兩會協商後的成果,一律稱“協議”。四、兩會間的協議一式四份,其中兩份是繁體字,兩份簡體字。五、兩會間的協議,在文字上雙方用語不同皆能呈現。例如海協會版協議稱“知識產權”但在後要寫(智慧財產權),海基會版協議則用“智慧財產權”,之後要寫(知識產權)。六、由於兩岸紀年方式不同,兩會間的協議在簽署時,不填年份,但填月、日,海基會、海協會回台北、北京後各自填寫。 

  李慶平認為,“辜汪會談”期間,海基會比海協會承受更多的壓力,不僅有陸委會的監督,反對黨的質疑,還有民進黨10餘位“立委”及“國代”組成“反對國共統一談判宣達團”,在施明德帶領下,也來新加坡嗆聲。更有94家媒體的211位記者採訪,會議期間每天上午11時和下午5時左右要各安排一場吹風會,如有必要晚上9點左右還要加一場。據統計,到1993年5月6日止,各媒體對此次會談總計發了505篇報道,可見世界各地新聞媒體對兩岸首次被授權的民間高峰會議的重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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